作者:陈志武
出版社:当代中国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年7月
爸爸的基金将面对一场大危机 这是一本“生活中的经济学”,采用一种父女(陈笛14岁)之间对话的形式,通俗易懂,融专业性与可读性于一身,在金融危机的大时代背景下为我们走出困境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如何让自己创办的企业回避“富不过三代”的宿命,永久地活下去呢?如何让企业股权具有价值呢?
2001年,另一位耶鲁大学教授罗杰·易博森、在华尔街有过30余年经历的艾米特·哈蒂和我,创办了斑马基金管理公司,立足于用数学统计模型来区分不同股票投资前景的好坏,并且采用既买进一些公司的股票(多头)、也同时卖空另一些公司股票(空头)的办法,来为基金争取最大的投资回报。也就是说,通过数学模型研究出股票市场的规律,找出市场非理性的方方面面,然后,根据模型的判断,买进看好的股票、卖空看跌的股票,并且要求多头与空头在资金上是一比一的关系,这样,把基金风险降到最小。
起初,公司按照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注册,每人占三分之一股权。到2006年初,我和易博森先生将哈蒂先生持有的股份买过来,价格是完全按照当初签订的公司章程而定,同时聘用一位叫莱维·班纳吉的先生取代哈蒂先生,成为新的第三位合伙人。经过2006年初的调整,股权结构变成了:易博森先生占56.7%,我占38.3%,班纳吉先生拥有5%。
2008年1月,公司出现新的调整。由于班纳吉先生表现不佳,我们跟他不能就其薪酬达成新协议,他决定离开公司。按照公司章程,我和易博森先生把他的股份买过来。于是,新的股权结构是我占40%稍多,剩下的股份都由易博森先生持有。
“陈笛,今天我跟易博森先生谈到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公司只有我们两个股东了。按照公司章程,如果哪天一位合伙人提出辞职,那么,剩下的合伙人就必须将离去合伙人的股份买过来。如果是我哪天要离开,那还好办,因为易博森先生很有钱,他自己的财产近1亿美元,从我手里买过去股份不是问题。不过,如果是他要离开,我就付不起公司章程约定的股价了!那么,公司就会面对一场大危机,一场生存危机。”
陈笛:“那怎么办呢?”
“公司的规模比以前大,股份已具有一定的价值。但是,由于斑马公司的股份不是上市交易的股票,要脱手时,不仅难以找到买家,而且价格上也难以达成协议。如果价格低,我们不会卖的;而如果价格按我们的理解是合理的话,一般的个人又会觉得太贵,他们再有钱也不一定愿意买。”
“所以,一旦易博森先生要退出或者因为意外事故而离世,就会出现我买不起他的股份、而别人又嫌太贵的局面。这种情形逼着我和易博森先生要么谁也走不了,拿着股份不能动,要么就贱卖,这当然对谁都没好处。这不仅隐含公司潜在的生存危机,而且意味着公司的股权流动性太低。这些当然会降低公司股份的价值。所以,增加公司股份的流动性不仅能提升股份的价值,而且能延长公司的寿命、减少危机的概率。”
“于是,我说,斑马公司必须找到一个大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私人股权公司,由他们买下斑马公司10%至20%的股份,这样,他们虽然不天天参与公司的经营,但照样能关心、分享公司的利益。”
陈笛:“这一点我就不明白,公司已经盈利,你们又不是需要资金支持,何必在盈利的时候还出让股份?这不是白白地稀释你们创始人的利益吗?”
“你说的很好,在中国,甚至在美国,确实有许多人总把企业股份的出售看成是纯粹的融资行为。其实不然,融资往往是很重要的股份转让原因,但不是惟一重要的原因。”
“首先,我不是说要白送股份,而是要按照谈判出的价格卖,虽然我们是让出公司未来利润流的一部分,但只要价格合适,怎么会是白给呢?”
“实际上,1901年,美国资本市场的祖师爷J.P.摩根,看准了钢铁业的前景,想要吞并钢铁大亨卡耐基的钢铁公司,问他想要多少价钱。后来,卡耐基说出了一个在当时看来的天文数字———4.8亿美元,J.P.摩根当即爽快接受。那次成交价,不仅创造了美国公司收购价的历史,而且从根本上开启了靠‘创办公司、出售股权’致富的新商业模式。”
“其次,如果有一个资金雄厚的大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私人股权基金做股东,它们不会愿意看到公司的股份价格一落千丈,它们的利益与你的一样。在必要时刻,它们可以从要出手的股东手中接棒。这从本质上提升所有股东手中股份的价值,大家都受益,同时也能减少公司的生存危机,延伸公司的生命。”
“相比之下,中国的传统企业都是以家族为核心,‘肥水不流外人田’,股份只在自家人的范围内流转。但一个家族不管有多富,其资源相对于全社会还是太有限,所以,在危机发生时,自家人范围内所能调动的资源往往是杯水车薪,难以力挽狂澜,这种模式最终会限制中国家族企业的寿命。”
(连载十九) (刊载略有删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