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深圳对外公布了《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15个机构被精简后,深圳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将只剩下31个,大大低于中央规定大城市机构为40个左右的限额。一直领改革开放之先的深圳,在政治改革方面再次走在前面,第一个迎接“小政府时代”。 这是渐进式改革到了新阶段必然要触及的领域。渐进式改革,就是由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逐步推进、逐步深化的过程。在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到一定阶段之后,必须在政治体制的外围开始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职能改革,就成为一个绕不开的课题。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让市场机制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政府只是“守夜人”,防止市场失灵。比如,当经济危机出现,就要通过财政政策、信贷政策等宏观经济手段,来缩小经济波动。 因此,政府与企业有着明确的分工:政府的职能是为经济发展搭建一个平台,提供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经济活动的主角,则是企业。但目前情形是,“有形之手”的力量还过于强大,常常把手伸进经济活动的具体领域。 同时,政府职能分工过细,交叉过多,办事程序复杂,这就提高了企业的交易成本,降低了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率。所以,经济领域改革越深入,越要求政府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提高服务能力。所谓“小政府”,是说它对经济活动干预的领域小,办事的程序少,为企业服务的成本小,“小政府”与高效率是紧密联系的。 中央推行的“大部制”,换个说法也就是建设“小政府”。将政府部门设置中,那些业务范围相同、职能相近的工作,集中到一个部门管理,解决机构重叠、政出多门、职能打架的问题。 它不仅精减了干部,也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从这个意义上讲,深圳市政府改革,应该说,是地方的一个呼应。这预示着,政府职能改革进入新的阶段。 保留下来的31个行政机构,如何保证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转?深圳的办法是,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开,将行政机构分为决策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三大板块,使权力相互制约,相互协调。 按照这样的思路,深圳市形成了“委”、“局”、“办”三个层次。发改委、科技工贸委、人居环境委等7“委”,主要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并监督执行;住房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局”,主要承担执行和监管职能;应急管理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和金融服务办公室等“办”,主要协助市长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 深圳市这次改革,被誉为“改革开放30年以来力度最大的一次机构改革”,其过程自然非常曲折。据了解,该市酝酿“行政三分制”改革已有8年时间,2001年就曾一度启动,2003年当时的深圳市主要领导也曾高调对外透露,最后却静默了6年之久。6年等待本身说明了改革之艰。如果说,前30年的改革是政府主导革企业之命的话,那么,政府改革则是政府自己革自己的命,自己约束自己的权力,这就格外不易。 其实,即使深圳这样走在改革开放之前的城市,也一直存在政府低效的问题。深圳一家高科技企业,被《福布斯》评为中国潜力企业20强之一,拥有国内唯一自主知识产权的锂离子电池隔膜技术,三年来,却一直因为在深圳拿不到地而苦恼。现在还在6年前租的厂房内生产,眼睁睁看着国外同行快速发展,抢占大片市场。即使是中芯国际这样公认的大企业,也惧怕政府的行政效率。为加快建设总投资26亿元的一个项目,从去年8月至今年4月,中芯国际前后8次向深圳有关部门报送消防方案,却一直在审批中。 民营经济是浙江的骄傲。浙江一些地方政府,抱着良好的初衷,通过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的鼓励政策,扶持一些大型民企。导致这些民企对政府的依存度提高,患上了“类国企病”。政府拔苗助长式的帮扶适得其反,接连出现意外:杭州南望信息产业集团重组失败,台州飞跃集团重组陷入僵局。而这些民营企业早期的发展,均是有目共睹的健康而且快速。 因此,“全能型政府”已没有存在的理由。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越要求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政府机构精简,当然不仅仅是政府机构数量上的变化,而且要求政府在界定所辖权限和合法干预范围之后,探索“小”而“强”的政府管理模式,体现出高效率的行政和强大的执政力。 东方风来满眼春。深圳的改革预示着一个小政府时代正在到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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