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求定价权 证监会批准钢材期货
    2009-02-2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依靠钢铁出口大国的优势,钢材期货可以增强我国在钢材贸易中的定价影响力,提高我国钢铁工业的国际竞争力。
  2月1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已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线材和螺纹钢期货交易,至此,钢材期货这一“重量级”期货品种将正式面世。
    当日,上期所就两类钢材期货合约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显示,两类钢材期货的涨跌停板限制均为5%,而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
    一位参与钢材期货合约设计的人士称,钢材期货品种的设计受到去年十月我国期货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整体思路是“要充分考虑到波动幅度的承受能力”。

严控风险

    “相关部门在拟定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时更趋向严格,在梯度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制度等风险控制措施方面也将与其他期货品种有所不同。”前述参与合约设计的人士说。
    征求意见稿显示,两类钢材期货标准合约均设定10吨/手,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5%,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最小的交割单位为300吨;交割仓库由交易所指定。
    同时,用于实物交割的线材和螺纹钢,应当是交易所注册的品牌。具体的注册品牌和升贴水标准,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而具体交割可采用厂库交割和品牌交割,但均须期交所指定。
    前述人士介绍,根据前期讨论,可能成为线材指定交收品牌有:宝钢、首钢、唐钢、鞍钢、环光、马钢、沙钢等。受此消息影响,近期钢铁板块走势不俗。
    值得注意的是,将上市的此两类钢材期货也将采取梯度保证金制度。征求意见稿里规定了最低保证金比例是7%。“讨论时定的递增比例是7%、9%、12%。”前述人士解释说,一般而言,当市场某项合约持仓达到一定规模时梯度增加保证金,以及当市场某项合约价格同一方向连续变动两个停板时增加保证金,以控制风险避免穿仓。
    对于此两类钢材期货,具体规定是:1个停板时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2个停板时调整为12%,此时不分涨停或跌停,“涨停时为避免对手方穿仓,规则要保证整个市场的稳定”。
    而在持仓量限额方面,也将会有更明确的约束,“钢材的量比较大,因此限额会比铜大得多,因为有色金属的容量更小”。

五项优势

    实际上,一直以来,钢材价格波动较大,市场风险较为明显。钢材生产、贸易和消费企业缺乏权威的价格信号来指导生产和经营,也无法规避价格波动的风险。
    “通过钢材期货交易市场的建立,可使其经济功能逐步发挥,为国民经济增长提供服务。”一位证监会人士说,开展钢材期货交易可实现五项优势,一是有助于形成钢材现货与期货有机结合的市场体系,规范和完善钢材流通市场。
    上市钢材期货呼声已久,而钢材分类多样,规模复杂,品种繁多。经过认真研究和深入调研,根据现货市场的实际情况和期货合约设计的技术要求,确定了通用性强、流通量大的线材和螺纹钢作为钢材期货合约的交易标的。
    前述人士表示,开展钢材期货,还可以逐步优化钢材价格形成机制,指导钢铁上下游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帮助政府部门及时、准确地把握市场变化趋势,及早采取调控措施,保障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市场的供求平衡。
    第三,钢材期货可以为钢铁生产、贸易和消费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风险控制手段,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钢铁行业的稳步发展。
    第四是通过品牌注册的方式,吸引和鼓励规模领先、技术先进、环保达标的钢铁企业将产品注册为交割品种,促进钢铁工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贯彻落实《钢铁产业发展政策》。
    最后,依靠钢铁出口大国的优势,钢材期货可以增强我国在钢材贸易中的定价影响力,提高我国钢铁工业的国际竞争力。
    而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尽快推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钢材等商品期货新品种”的重要战略部署。
     “中国证监会将在市场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上期所尽早挂牌钢材期货合约,并指导和督促上期所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逐步完善钢材期货品种体系。”前述证监会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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