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钢材期货交易获准开闸
    2009-02-20    作者:窦红梅    来源:北京日报
  北京日报讯 19日,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公告,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线材和螺纹钢期货交易已获批准。业内专家介绍,推出钢材期货时机已经成熟,此举将有助于增强钢铁行业避险能力,并推动我国成为世界钢材市场的定价中心。
  “这是给期货市场注入的一针兴奋剂,大家都在期盼着钢材期货的诞生。”金瑞期货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三四年的准备和调研,业内人士普遍判断钢材期货交易开始不是本月底就是三四月份,而今推出是恰逢其时的。”
  此前,受钢材期货将出台的利好预期刺激,钢铁板块已经逆市连涨两天。19日更是大涨3.81%,柳钢股份涨停,包钢股份、首钢股份、八一钢铁涨幅均超过5%。
  “钢材可以说是国内市场化程度最高的交易品种。”东证期货有关专家介绍,钢材现货交易价格波动太快,一直缺乏避险的有效措施。比如2008年,国内钢材企业由于看涨钢材价格,大量囤积钢材,去年10月,受全球金融风暴影响,钢材价格暴跌超过50%,使企业损失惨重。“今后,这样的市场风险就可以通过期货交易来规避。”
  据了解,国内钢材期货市场的核心使命有两个。首先是为钢材企业提供有效的套期保值规避价格风险的场所;二是为中国争夺钢材的定价能力提供有力的工具。由于国外其他期货交易所都没有钢材这一交易品种,而中国是世界钢产量最大的国家,业内人士认为,在钢材期货开闸后,中国将有望成为世界钢材市场的定价中心。
  据透露,很多大型钢材企业都在盼望自己的产品能成为钢材期货的交割品种。而需求方如果需要质量好的钢材,就可以到期货市场来交易。此外,买卖双方都能以钢材“标准仓单”作为质押进行贷款,对企业的资金及现货周转都将起到很大作用。
  19日,上期所同时发布了线材和螺纹钢期货合约的征求意见稿,确定了两个交易品种的交易单位、交易时间、交割方式、交易代码、最小变动单位等必要因素。其中规定每日价格最大波动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下浮动范围的5%,交割日期为最后交易日后的连续五个工作日,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最小交割单位为300吨。
  中国证监会将在市场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上期所尽早挂牌钢材期货合约。
  东证期货专家提示,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期货是一把“双刃剑”。由于期货交易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大量投机行为,其“杠杆作用”也使得期货交易面临高收益和高风险并存的局面。因此,广大钢材贸易商和投资者交易时必须时刻保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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