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企高管也应设置“限薪令”
    2009-02-06    孙瑞灼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在使用7000亿美元救市计划剩余资金时,对接受联邦政府大笔金融救助款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设立50万美元年薪上限,除这50万美元和应得股息之外,不得再有奖金等补偿。

  在美国这样一个高度市场化的国度,居然出现政府对企业管理者的限薪令,让人感觉有些不可思议。但是,如果看看下面的一组数字,我们也好理解了。
  1月29日,纽约州审计署公布统计数字,华尔街高管在2008年共拿到184亿美元的分红,虽然比2007年减少了44%,却仍相当于2004年金融业繁荣时期水平。对此,美国总统奥巴马直斥华尔街高管们的无耻:“民众还指望他们填平黑洞,他们却将洞越挖越深。这是高度不负责任的,是可耻的……”显然,在当前金融危机日趋严重的背景下,美国对华尔街高管的“限薪令”不仅必要而且及时。
  与一些华尔街高管的“可耻”相比,笔者以为,国内一些国企高管尤其是垄断国企高管的天价年薪,同样让人吃惊。
  2月4日有媒体报道,在2008年资本市场低迷,各大券商纷纷降薪、裁员的背景下,国内的大券商——国泰君安证券却大幅提高薪酬及福利费用至32亿元,较年初预算数增长57%。
  其实,作为一个企业,如果财富和利润是靠自己的智慧和双手辛勤劳动而得,那高管到底拿多少薪水是一件无可非议的事情。让人们不满的是,那些拿着天价年薪的高管的利润来自于其垄断地位。因此,笔者认为,我们有必要学学美国的做法,对这些大型国企的高管们也来设置一个限薪令。
  对国企高管设置限薪令,首先源于当前世界金融危机已对我国实体经济造成严重影响的现实。这些高管们有义务作出必要的牺牲,与企业、职工和社会来共抗危机。其次,是源于国有企业性质本身。国企属于全民所有,政府是出资人,不少国企的赢利手段就是垄断。他们的天价年薪与他们所作的贡献相比,不成正比。
  因此,对国企高管设置限薪令,合情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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