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了加强对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监管,规范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工作,综合反映金融企业资产营运质量,推动金融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促进金融企业健康发展,现印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及《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指标及结果计分表》、《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指标计算公式说明》,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1.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2.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指标及结果计分表 3.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指标计算公式说明
财政部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下载: 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doc 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指标及结果计分表.XLS 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指标计算公式说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