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媒热议中国追诉“逃跑外企”
    2008-12-22    作者:张贵余 王轶锋 王莉    来源:环球时报

    20日,国家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如果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中方将跨国追究并诉讼,坚决维护中方合法权益。消息传出后,韩国媒体最为关注。

《指引》“针对韩国企业”

    据报道,《指引》中所指的非正常撤离是指外资企业在没有清算债务和申报破产的情况下,不按合法程序而突然撤离投资地区,只留下厂房、设备和拖欠的工资、债务等,媒体形象地称其为“半夜逃逸”。《指引》中并未举例说明该类“无良”外资,但据韩国媒体报道,这种情况在韩企中最常发生,2007年仅青岛就有87家韩企“半夜逃逸”。
    韩联社、YTN新闻频道、《今日金融报》等媒体对这一消息进行报道时,“不约而同”地称中国政府的举措是针对“半夜逃逸”事件不断增多的韩企,其中韩联社文章的标题就是《中国要彻底追究半夜逃走的韩国企业责任》。而路透社等英美媒体仅仅是转发了中国媒体的新闻稿件。
    据韩国媒体日前报道,韩企非法撤离的问题非常严重。在韩企密集的山东青岛,从2006年开始韩资企业非正常撤离就频繁发生,以至于当地银行都将韩企划为信用不良的客户。韩国进出口银行在今年2月发表的《青岛地区投资企业的非法撤离现状》报告书中称,从2000年到2007年,共有8344家韩国企业在青岛投资,其中有206家企业属于非法撤离。今年1月,烟台最大的韩资服装企业“世刚纤维”的40余名韩国管理人员,抛下了3000余名中国员工和5400余万元债务,携家眷分乘三辆中巴从中国的几个机场仓促离境。这一消息连韩国媒体都感到惊讶。韩联社报道称:“曾经有过300名员工的(韩资)中小企业逃跑的事例,但拥有3000多名员工的支柱企业夜半出逃,尚属首次。”

建议中方简化清算程序

    韩联社称,中国出台这一举措,是担心随金融危机深化,非正常撤出企业将会增长。韩联社承认,将对半夜逃走企业的处理上升到中央政府层面具有重要意义。《今日金融报》则认为,该措施有可能引发中韩外交摩擦。
    而韩企外逃现象也引起了韩国政府的重视。为防止其负面影响殃及正常营业的企业,韩国政府今年2月初就表示,将讨论把恶意撤离的企业家移交司法处理的方案,并称如中方受害者向中国司法部门就拖欠工资和欺诈等不法行为的企业提起刑事诉讼,韩国政府将根据掌握的证据,按照国内法律进行制裁;如果中国要求按照中国法律进行制裁,韩国政府将根据《中韩引渡条约》或《刑事司法互助条约》采取相关措施。
    不过,韩联社报道称,《指引》并未提及非正常撤出的根本原因———清算程序问题。韩国企业申请清算,就要退还享受的各项优惠,而清算手续时间又短则8个月,长则2年。韩国贸易投资振兴公社方面也认为,如果不改善清算程序,非正常撤离将不可避免。

跨国追责有了依据

    商务部研究院跨国经营研究部邢厚媛主任表示,外资非正常撤离主要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并在此前就已经显现出苗头。目前外资非正常撤离的主要是一些韩资中小企业。他们拖欠工资、债务,扔下摊子半夜逃逸,影响很恶劣,破坏了自身的形象、信用,也伤害了两国人民的感情,对民间交往造成不好的影响,破坏中韩两国关系。这些企业主要是一些中小企业,虽然较大的企业也会这样,但大企业一般稳定性、信用都要好一些。四部委出台的举措,就是为了防范情况的进一步恶化,防止这些非正常撤离的情况蔓延到一些较大的企业。
    她认为,《指引》这一行政规章的出台,让跨国追责有了依据。同时,相关的地方政府也不能只顾着把外资引进来就不管了,要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及遇到的困难,做好预案,心中有数。工会也应该发挥相应作用,做好疏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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