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9日电
我国将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9日表示,增值税转型改革完成后,下一步增值税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同时还将抓紧开展增值税立法工作。
郑建新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表示,增值税转型改革完成后,下一步增值税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消除重复征税。
他说,从税收收入规模来看,增值税是我国目前最大的税种,尽快提升其法律级次是非常重要的,今后将抓紧开展增值税立法工作,争取尽快将增值税暂行条例上升为增值税法,规范征纳行为,提高法治程度。
他表示,做好立法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增值税转型改革,二是扩大征收范围,此次条例修订完成了转型改革的任务,为增值税立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郑建新还表示,为顺利推开增值税转型改革,下一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主要工作是尽快研究发布与增值税转型改革相关的具体操作办法,清理需要停止的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清理增值税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的文件清单,调整税收征管制度和征管系统,为政策的具体实施做好征管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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