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际金融危机等因素的影响,珠三角、长三角等沿海地区的部分外向型和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经营困难,出现停产、半停产的状况,一些劳务输出大省出现农民工成批返乡的现象。这一现象及其背后的潜在风险已经引起越来越多方面的关注。(新华社11月29日电)
农民工大规模返乡无外乎两种情况:一是农民工自己选择的结果,如果他们认为在农村生活比城里好,自然会心甘情愿回到农村。二是出于自己别无选择的结果,比如因为工厂倒闭或裁员而失去工作。显而易见的是,近几个月来湖南、河南、江西、四川等劳动力输出大省的农民工返乡率明显增加,更多是因后者。当然,农民工在失业后不得不“选择”重回农村,也是因为相较城市而言,农村的生活成本较低,适合他们休养生息,或者“过冬”。 城乡二元格局的长期存在,使三十年来的农村更像是大后方,为中国改革开放与城市化建设做出了贡献。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变化是,现在的农村已经不是过去自给自足的农村,现在的农民工也不是过去安土重迁的农民。一方面,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入城市和城镇化建设的展开,“因穷困而简朴”的农村生活被商业化浪潮席卷,这也意味着在农村的生活成本较以往已被大大拔高。 另一方面,如有评论指出,当危机来临,这种城乡二元结构也决定了此次农民工返乡带回来的不再是现金、消费和人均纯收入数字的增长,而是再就业的困难和基层稳定的巨大压力。他们是见证了“外面的世界的人”,对社会公正有着自己的理解。他们并不是传统定义中的“工人”,既没有体制的束缚,也没有体制的保障,一旦失去工作,完全可能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游民群体。因此,该如何管理农民工群体,成为摆在基层政府面前的新课题,有关部门更应该提早着手积极应对,不遗余力地化解各种可能由此引发的社会危机。 比如,在农民工离城前政府应确保他们的工资不被拖欠。2006年年底,全国拖欠民工工资已高达1000亿,建筑企业拖欠工资的比例高达72.2%,仅有6%的民工能按月领取工资。显然,对农民工家庭来说,那些他们应得却被拖欠的薪水并不只是一笔简单的工资,更是他们赖以过冬的余粮。也正是基于上述理由,此前,东莞两家大型玩具厂倒闭导致近7000名工人失业后,当地政府从财政拿出资金垫付企业拖欠的工人工资。 与此同时,在农民工返乡后,各地政府也应尽可能为他们创造继续工作的条件。比如,引导农民工就地创业,并在工商登记、资金、技术、人员招聘、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优惠,或组织他们参与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建设项目等。 另一方面,如有地方官员建议,考虑到近年来的“打工潮”导致农村“空心化”日益严重,留守农村的多是一些老人和小孩,农业生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严重撂荒的现象,如今农民工陆续返乡,政府部门可以引导他们利用中央重农惠农的政策,投身农业生产。 还有,就是将中央精神落到实处,把农民工纳入城镇失业人口登记。这样做,一是给予他们失业保障,二是让他们借机享受与城镇人口相同的就业引导。实际上,金融危机之下,也并不是所有地方都出现停产裁员现象,随着扩大内需等措施的落地,农民工就业机会也会新增。这就需要政府给予更多引导,并在此过程中,逐步改善以往歧视农民工的各种问题。 凡此种种,只要应对得当,危机也将是一次转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