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70万纳税人受惠增值税转型
    2008-11-27    作者:朱桂芳 潘健红    来源:南方日报
    本报讯 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消息公布后,纳税人较为关注的是惠及面有多广,优惠的税额有多大?对此,广东省国税局有关人士25日接受采访时称,新的增值税政策实施后,工业、商业类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将由6%和4%统一调低至3%。据此测算,这一政策调整将使广东省70多万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受益,少缴税款达37.59亿元。
    广东省国税局有关人士进一步解释,增值税转型受益最大的是小规模纳税人。而作为广东省惠及的70多万户增值税纳税人中,工业类26.8万户,此类小规模纳税人将少缴税款26.8亿元;商业类有49.4万户,他们将少缴税款10.8亿元。该人士强调,增值税转的改革,对于受金融风暴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而生存困难的中小企业将起到显著的扶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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