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1月21日电
针对沿海及一些地区企业停产、转产,导致一定数量的农民工返乡,安徽省要求各地建立农民工返乡旬报制度,并适当增加今年“阳光工程”培训指标,优先用于培训返乡民工,为其提供再就业和创业支持。
安徽省农委日前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农委对返乡农民工情况进行摸底登记,掌握情况和趋势,了解数量和分布,以及各自的特长、想法、要求等基本情况,及时掌握农民工返乡动态信息,并建立省、市、县农民工返乡情况旬报制度。在此基础上,切实为返乡民工提供就业服务。
适当增加今年“阳光工程”培训指标,加大对返乡民工培训力度。安徽省农委要求各地利用“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民创业培训工程等,优先做好对需要培训的返乡农民工进行专业技能、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和维权等方面的培训,为他们再务工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打好基础。
支持、鼓励中小企业、县工业园区、规模养殖、设施农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业科技企业等,为返乡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务工提供岗位。依托农田水利建设、沼气工程、新农村建设等农业项目,引导农民工为乡村建设作出贡献。
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劳务对接,积极主动与用工企业联系、沟通,争取务工岗位,为返乡农民工再务工提供服务。
安徽省农委还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与工商、税务、国土、金融等部门联系,对有创业发展愿望和条件的返乡农民工,要积极支持他们创办、领办企业,并在办证、信贷、劳动力招收、税收、用地等方面予以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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