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韩资企业发展状况的实地调研(节选)
    2008-11-07        来源:南风窗

一、综 述

  自1992年中韩两国建交起,韩资企业便在山东遍地开花。据商务部统计,目前国内约有46000家韩资企业,三分之一在山东,青岛就有4000多家,青岛成为韩资企业的聚集区,无论从投资动因,公司规模还是产业分布,青岛的韩资企业都极具代表意义,韩国产业资源部所属的中小企业厅在青岛设立代表处就说明了这一点。青岛成为韩国投资的天堂,有其必然性,青岛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优越的自然环境,是韩国投资者格外看重的一点,尤其对家庭还在韩国的人来说,空间距离成为他们最先考虑的因素,青岛在政府服务等软环境方面走在全国先列,而外资企业有比较看重这方面,这就成为青岛吸引外资的又一大优势。当然,青岛政府也采取有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建立了多层次的立体招商网络,建立工业园,以外引外,引进韩国企业的管理与服务模式,扩大招商和服务领域。
  虽有以上优势,韩国企业在青岛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投资之初,来青投资的很多韩资企业大都是在国内没法生存的“夕阳企业”,技术含量低,劳动密集型,高污染,高能耗的中小企业,他们大都靠着中国的优惠政策和廉价的劳动力生存,随着中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対资源环境保护的重视,税收政策的调整,劳动力价格和福利待遇的提高,这些“夕阳产业”的利润空间一缩再缩,无利可图,选择了撤资离。一国成本要素上升,国际资本进而转移到其他成本相对较低的国家与地区,投资撤资本来都是很正常的经济活动,但是不遵守东道国法律,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非法撤离,不但给东道国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也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同时对留守的韩资企业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甚至影响两国的经济合作。
  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两国的通力合作,对东道国来说,首先必须转变引资的策略,有选择的引资,引符合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的资,而不能来者不拒,其次要加强对韩资企业的监管,早发现问题早解决,第三,确保法律在外资企业的实施,保护韩资企业工人的权益。
  对投资国来说,应承担国际义务,对对外投资者进行有力规范,对本国对外投资行为进行指导,制定对非法撤资者地有力制裁。

二、问题的提出

  不久前,山东烟台的韩资企业世刚纤维公司10余名韩方管理人员在未办理正常清算手续,未支付工人工资的情况下,集体逃回韩国,造成了恶劣影响,在韩资企业比较集中的青岛,韩资企业的“半夜逃逸”已是屡见不鲜,韩国进出口银行发表的《青岛地区投资企业非法撤离现状》报告书中指出,2000年至2007年,共有206家韩资企业丛中国非法撤离,这种现象一直在持续,2007年就有87家韩资企业非法撤离,形成了非法撤资的高峰。青岛由于韩资企业的集中度高,如果有些韩资企业开了通过非正常清算程序撤离而获益的先河,则必然会对那些经营遇到困难,希望撤资摆脱困境的企业起到示范作用,从而加剧韩资企业的非正常撤离。
  其实就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来说,部分高能耗、高污染的“夕阳企业”的撤离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但对目前资本仍是稀缺资源的中国来说,如果资本过快地撤离,当地政府和企业来不及采取应对措施,势必会给中国的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和转型带来冲击,更不用说是在非法撤资的情况下了。所以我们不得不关注外资企业撤离背后的原因,以及非法撤资给当地居民权益的侵害,就业压力的骤升带来的一系列连锁反应。
  韩资企业的撤资不单单是资本的流动,经济行为,而是社会问题。未经正常的资本退出程序,拖欠工人工资、银行贷款,势必影响居民正常的生活,造成人员的失业,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把烂摊子留给了当地政府,解决不好这些问题势必影响政府的威信和信用。

四、影像志——来自一线的韩资企业发展聚焦

  我们从7月23日开始调研,到8月7日结束调研。期间,我们一行先后调研了崂山、李沧、城阳、胶州和黄岛,其间既考察访问了大量的韩资企业,又多次到城阳棘洪滩街道、黄岛招商局、胶州市部分街道办事处等当地的政府、招商部门进行政策了解,初步掌握了韩资企业发展的大体情况。
  (一)调研韩资企业的概况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走访了涉及家具、汽车轮胎、文体用品、服装鞋帽等各类企业,及工业园区管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经贸办、市外经贸局等单位。总体而言,企业经营比较规范,以加工出口型企业为多。在目前的大环境下,不少企业感觉到了生存的压力,也采取了相应的对策。
  调研的企业中既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型企业,让我们始料不及的是他们都面临着相似的难题,诸如劳动力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上升、汇率及出口退税的影响等等。而非法撤资的韩企一般都是劳动密集型的小企业,附加值低,受其影响更为明显,同时由于非法撤资的韩企绝大部分是租赁厂房,拖欠工人工资及银行贷款,追偿起来又很困难,所以这些韩企老板一走了之的代价很小,反而有利可图。
  (二)成本上升情况与韩企策略
  今年的原材料价格上升,采访过程中数家企业都表示原材料价格上升了20%,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很大。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企业的影响也是巨大的,主要是工人工资,待遇,年休假等。一家企业举例说:“现在看来,不再劳动力廉价,原先是800-900,现在1300-1400,再加上保险,每年都增加工资。” 成本增加的另一原因是人民币汇率的变化,同时,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也让很多出口企业吃不消,本来他们赚的就是这部分利润。
  面对成本上升,企业有没有采取什么对策?对于这个问题,已办企业的回答都是:加强内部管理,扩大生产规模以降低单位成本,产品的更新换代,控制产品把关等降低不良率等等。也有企业非常坦率的表示,如果没有利润的话肯定会撤资。当问及会采取何种方式撤资的时候,中方的管理人员估计非法撤资的可能性极大。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目前在中国投资的韩企以加工出口型为主,没有自主品牌,想要提高产品价格几乎是不可能的,它们赚取的仅仅是加工费。相比较而言,拥有自主品牌的企业情况要好得多,因为它们有定价的权力,承担风险的能力大一些。
  (三)优惠政策的减少与韩企策略
  主要是前期的税收政策——“两免三减半”,没有特殊优惠政策。税收政策全国都一样。不可能一个国家两个政策,我们不讲税收优惠。优惠政策不要狭义的理解为税收优惠,这是不对的。税收按区域划分的,比如关税,自由港全免,再是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试验区。税收政策体现在开放的功能,第二,税收与国家法律规定的产业有关,如高新技术产业享受税收优惠,但与企业性质无关,不会因你是外企而有所差别,第三,国家支持西部大开发,农业等这些方面有税收优惠,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取消了。
  韩企看重税收优惠这方面,但也有不少韩企看准得就是投资环境好。环境包括两方面,硬环境和软环境,水电气暖是硬环境,软环境包括政府的服务效率,一条龙服务等等,所以对于有长期发展策略韩企,这也不是决定去留的唯一因素。
  (四)大量韩企不当经营的原因
  具体而言,我国破产法规定的程序是比较繁琐,国家对出口经济方面的限制较多。但这决不是非法撤资的理由。外资撤出很正常,没有利润空间就需要撤出,关键是合法合理的撤出,逃跑是严重不负责任,国有企业破产还要偿还债务,安置职工。而由于这些企业主潜逃国外,追偿成本极高,国际国内法律又不接轨,使得非法撤资的韩国老板有恃无恐。
  所以说,政府的审批越规范越完整越好,对企业是有利的,主要提高服务质量和意识,对撤资的方面,是不是可以增加一个程序,提供对个人或配套企业的保障方面,比如建筑行业,国内对建筑企业强行征收劳保税,外地的建筑企业到开发区,政府要求征收2%的保证金,一旦拖欠工资,就冻结,偿还工人工资。同时,政府应该加强监督,一旦发现就尽快通知海关、银行采取保全措施。
  (五)对当地居民的影响
  走访过程中,我们去了胶州城郊的东辛置村,它紧邻南关工业园,自己村里也按照工业园的布局进行规划。进去之后,除了道路稍窄之外,我感觉和一般的工业园差距不大。听当地村民说,村里的全部农田都已变为工业用地,建上厂房对外出租。我们去了村中的家企业进行了访谈,发现其企业40%的工人是村民和周边居民。我们又去看了一家刚刚撤走的韩企厂房,厂方还没租出去。村民们没有地,村委会定期发给他们一些房租收入。这是失地农民的经济来源之一,但现在村里收入减少,他们的生活受到了一定的影响。除此之外,对于韩资企业的减少,一般的当地居民最大的感受就是就业机会少了,生活上的影响到还在其次。

七、结论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贸易、跨国投资已经成为国际间经济交流的主要形式。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已经成为发展经济的重要途径。据资料分析,在华外商投资投资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中国GDP增长率就平均增加0.3至0.4个百分点。而且,外资的分布也颇具特色,普遍呈现出区域集合的趋向。因此,研究韩资企业聚集的胶东半岛青岛外资演进的经济、社会生态,对于其他外资聚集的区域同样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当然,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外国直接投资面临着产业调整全球化和国际市场新格局的挑战,还要适应东道国的产业结构变化和市场条件的变化。特别是在当前我国利用外资的内外部条件都发生了质的变化,现有的引资方式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的背景下。当这种竞争优势不复存在时,为了因应全球产业调整和经济环境变化对国际投资资本规模和结构传导的变更,外资的撤离也显得成为必然。作为一种市场经济视角下的正常行为,外资撤离被赋予了太多的政治和社会含义。诚然,在短期内,外资撤离将会对投资地带来显著的负外部效应。因为,外资的影响力不仅体现在经济层面,而是愈来愈呈现出经济、社会双元联动的趋势。以青岛为例,20年来,青岛累计批准韩资项目9932项,实际利用韩资累计超过100亿美元,占青岛市外资总量的50%左右。仅仅申报参加去年年检的韩国投资企业就将近4000家,纳税总额超过17亿元,解决了45万人的就业。可以说,如果没有外资在解决就业方面的显著功效,政府维持社会稳定的成本就会随着加大。党的十七大报告也重点阐述了新时期下我国引资的主要渠道方式创新,即提出了利用外资方式、对外投资和合作方式的两个创新。可见,党和国家对做好外资工作的重视。解铃还须系铃人,韩资企业发展的问题既有赖于我们在政策、制度和措施上的配套和支持,同时也需要倾听来自韩国专家、业界的声音。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在前期调研启动之前就已经有针对性地咨询了韩国专家的就韩资企业撤离一事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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