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辞“官”养鸡
    2008-10-31    作者:辛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1988年3月中国石油报报道,华北油田纪委常委陈友杰主动辞去职务,带领三名纪检干部承包养鸡场,这件事在油田内外被传为佳话。
  50岁的陈友杰在党的十三大后,结合华北油田的实际情况,向党委递交了辞“官”养鸡的申请书。他的行动得到了油田党委的支持。1988年1月,陈友杰和另外三位同志以4000元作抵押,和油田管理局劳动服务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养鸡场承包合同。合同规定,第一年建成三万只蛋鸡饲养能力,养鸡一万只,第三年全部饲养量达三万只;届时除解决40名家属就业外,每万只鸡每年上交甲方利润两万元,从第二年起,工资奖金一律自负。
  当年参加过几个油田创业的陈友杰又开始了他的新事业。他和另外三名同志抬鸡粪、扫房子、搭火炉、安门窗,在短短20多天里就建成了一个整洁、温暖、经过消毒的新鸡舍,如期迎来了首批4000多只活蹦乱跳的小鸡。
  当记者问到陈友杰“为何放着处级干部不当”时,他说:“说实在的,没有思想斗争是不实际的。但我想,共产党员不是为做官,而是为革命,目标是干事业。我希望能做些实实在在的工作,为发展生产力做点贡献。”
  相关稿件
· [事件回顾]南溪农民的“股田制” 2008-10-24
· [事件回顾]地方有了物价特派视察员 2008-10-17
· [事件回顾]温总理考察中关村 2008-10-10
· [事件回顾]邓小平引领中国走向世界 2008-09-26
· [事件回顾]小岗村包产到户 2008-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