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营权流转:让土地绽放迷人活力
    2008-10-13    作者:方秀 丁玲娜    来源:安徽日报

  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村广袤大地上的改革热潮没有停歇过,一直在探寻着改革新的突破口。近年来,一种全新的激活土地生命力的行为——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安徽如火如荼地进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了农民收益和土地效益的双赢。

来自耕地的呼唤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但改革开放也为农民带来了多样化的选择机会。受种粮比较效益低等因素的影响,我省不少农民对经营土地的兴趣出现减弱趋势。
  现年36岁的徐猛是阜南县柳沟镇人。他说2003年以前,全村小麦亩产最高也就350公斤左右,除去各种税费,按当时粮价1.0元/公斤来计算,一家四口人4亩多地,一年下来人均收入也就300来块钱。当时村民们种田积极性不高,将土地抛荒、外出务工成为许多人的共同选择。
  我省人均耕地仅有1.01亩。然而,土地抛荒的现象,在农业税取消前的安徽带有普遍性。土地抛荒呈激增势头的1999年,仅巢湖市农村土地抛荒面积达24万亩,占承包土地总面积的6%。
  一直关注农村土地问题的省农委经管处一位负责人分析说,土地抛荒现象出现,是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出的呼唤。其次,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替代了大批农村劳动力。去年我省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已达46%,土地规模经营是大势所趋。再次,随着我省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许多农村劳动力纷纷转入二、三产业,到去年全省约有1000万农村劳力外出务工,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数量锐减。这些都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奠定了基础。
  省政府研究室一位副主任认为,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在发挥了它的历史作用之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渐显示出它的某些不足,导致近年来农村出现“村庄空心化、农业兼业化、农民老年化”和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状况,束缚和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因此,在稳定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加快土地流转,让土地向大户集中,农民向二、三产业集中,是当前“三农”工作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探路使用权流转

  “大包干”、农村税费改革、农村综合改革……30年来我省坚持根据生产力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当农民对土地制度提出新的要求时,敢为天下先的安徽再次站到风口浪尖,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之路上认真思索、不断探索。
  芜湖,是全国第一个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城市。“其实在1999年成为试点之前,土地承包经营权已在我市乡村萌动。”市农委负责人说,刚开始流转的形式是松散基地型。如该市东源新农村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南陵县许镇建立6万亩大米生产基地。此后,农民又出现直接租赁型,即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承租者,承租者给农民合理报酬。繁昌县平铺镇农民孙大勇称赞这种做法是“想种田的有田种,暂不种田的有饭吃”。
  当经营权流转在安徽民间悄悄进行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敏锐地意识到,这一新生事物是符合农村实际和农民要求的。继芜湖试点后,2001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暂行办法》;2002年制定全国第一个省级人民政府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规范文件——《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试行办法》……
  政府的鼓励,使土地流转行为在安徽民间如火如荼地展开。其中,以土地经营权为主要生产要素建立土地流转合作社,成为专家眼中“土地经营权市场化流转的有效途径”。如肥西县三河镇木兰村成立土地流转经营合作社,将农民转包的土地集中起来,通过招投标,按每亩358元的租金租赁给种粮大户。合作社成员由成立时的483户发展到561户。
  此外,我省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还有入股、互换、转让等其他形式。据统计,目前全省土地流转面积为589.4万亩,占农村土地承包面积的9.2%。
  安农大教授马传喜认为,土地流转呈现出速度加快、区域扩大、参与主体多元化、流转形式多样化的态势充分说明,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我省农民在完善土地双层经营体制、构建保护和完善农民土地产权机制方面的又一卓越贡献,是来自民间的一项伟大创造。

“转”出来的效益

  应时而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了农民收益和土地效益的双赢。
  肥西县三河镇木兰村55岁的靳仲功对此深有体会。2003年,他将8亩水田全部流转给本村的种粮大户靳仲本。“现在不耕不种,每亩360元的流转费用加上各种补贴,可以收益500多块钱。”
  靳仲本更高兴。他承包了村里420亩地,通过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农业生产成本降低,种田效益大幅提高,“亩均水稻产量增加约75公斤,一年收入超过15万元。”
  据了解,木兰村成立土地流转经营合作社后,成功流转土地1670亩,占全村土地53%。村支书罗授波说,2006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200元,去年增加到5280元,均高于全县同期平均水平。
  来自庐江县同大镇的土地流转资料也显示,全镇10万亩耕地已流转3.5万亩,去年农民人均收入达3960元,比土地大量流转前的2002年增长72.2%。
  对于霍邱县冯井镇农民姚青山来说,土地流转换来的是一份安心。2001年他家的5亩地租赁给村里的种粮大户后,夫妻二人到北京务工,一年务工收入超过2万元。过年回家时,还能拿到土地租金近2000元。
  淮北市农委负责人认为,“农村土地流转,是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加速器’。”据了解,到去年底,我省约有1000万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成为城市建设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大大推动了我国城市化进程。
  到今年6月底,合肥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65万亩,占承包耕地面积的20.3%。“土地适度集中,形成规模经营,有利于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加速现代农业发展。”合肥市农委主任何杰分析说,土地向大户、农业企业集聚,使该市农业主导产业区域化布局基本实现,特色种养村发展到500多个,乡村旅游景点100多处;建成标准化种植、养殖小区4000多个。规模农产品基地的出现,使科技兴农战略进一步深入,新品种、新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推广,农产品品牌优势凸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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