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财政部拟定的1000亿元减税规模的增值税全面转型方案已上报国务院。该方案最大亮点是全额抵扣、全行业转型,方案建议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一条连接百姓和政府的最直接、最密切、最牵动人心的纽带。不少人可能会问:增值税转型,我能得到多少实惠?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1994年至2006年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平均为48.7%。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说:“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总体趋势是减税,增值税转型正是减税的重要措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是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最重要的内容。”
安体富表示,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在税率不变的条件下具有明显的减税效应,可以避免重复征税,有利于促进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也能对促进出口产生积极影响。同时,增值税转型还可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有利于控制通胀风险。
“增值税转型利于稳定经济增长。”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张培森说,该方案对投资有很大的拉动和刺激作用。在世界范围看,目前我国经济仍处高位增长,虽然与2005年以来的经济增长相比,现在的速度有所回落,但增值税改革有利于稳定经济增长。
“如果投资增速回落显著,增值税的转型就可能加快,这既可提高投资积极性,同时还能避免经济的粗放型增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李全这样说。
增值税转型会使财政收入下降吗?对此,安体富认为,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据统计,2004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底,东北地区共发生抵退税额150多亿元,年均不足40亿元。由于东北地区的GDP和固定资产投资大体占全国的1/10,推广到全国8个行业实行,应为400亿元,如果在全国全行业推行,应为600多亿元。但考虑到产业结构的不同,有关部门测算会减收1000多亿元。如果考虑到加强征管和其他税种改革的增收因素,以及增值税转型改革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1000多亿元减税的影响并不大。
张培森认为,从目前经济状况和财政状况来看,虽然经济状况有所减弱,但不能说是下降,格局仍然向好,再加上通货膨胀的一些价格因素,对今年全年财政收入不会有影响。
税收和百姓的生活关系密切,面对增值税转型改革,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增值税转型,我能得到多少实惠?
清楚地计算出增值税转型给每个人带来的好处并不容易,因为增值税是间接税,不像个税等直接税那样明了。
还是让我们先看一看增值税转型转什么?怎么转?
新方案的方向是使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目前国际上通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但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对于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所纳的税,在销项中并不抵扣。企业购买固定资产,缴了税,本来在产品出厂销售纳税的时候予以扣除,生产型增值税是不予扣除这个税的,这样就形成重复纳税。重复纳税当然增加了企业的负担。目前我国生产型增值税的税率是17%,有资料说,如果换算成消费型增值税,则税率应该是23%。总体来说,重复缴纳的税,可能在6%。
新方案的一大亮点是全额抵扣、全行业转型。除了国家限制发展的以外,其他行业全部纳入到转型范围内。所谓行业限制就是“三高”企业,即高能耗、高浪费、高污染企业。面对增值税转型,“三高”企业要么转型,要么就淘汰。增值税转型对产品具有高附加值的行业是最有利的,现在国家正鼓励从低水平向高精尖方向发展,鼓励创新,鼓励有独立产权和独立专利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这也是促进企业产业升级、转型和行业洗牌的绝佳时机。
如此看来,增值税转型,直接受益的当然是企业,特别是那些需要大量固定资产投入的企业。企业税负降低了,它可能有更多的利润来回报企业员工,产品价格也可能相应降低。老百姓作为消费者、企业员工,或者是持有企业股票的投资人,都可以得到实惠。从更广泛的意义说,千亿元减税举措将助力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型,而中国经济长期向好,天更蓝、水更绿的美景是带给老百姓的最大实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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