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防;房屋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应当作为施工图审查的重要内容,未通过抗震设计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这是成都市建委日前下发的《关于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的通知》中规定的。
(6月23日《成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