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电企自救降薪外更需治腐败
    2008-06-26    冯海宁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日前,国电集团的一位相关负责人士证实,由于电厂经营亏损,国电集团从集团到分公司一线员工都下调了薪水,幅度略低于30%。另据报道,“不光是国电,几乎所有电企都在降薪!”而且,不只是降薪,还大幅缩减营运开支。
    显然,这是企业自身降成本增效益的聪明做法:一方面可以扭亏增效;另一方面,也让公众看到电企作为垄断国企勇于担当责任——即使这是电企目的在于上调电价的一种表演,也有积极意义。
    其实,电企降薪自救不仅可以缓解亏损,也是对其社会形象的拯救。几年前,因为“抄表工年薪10万元”等新闻,引发了电力行业首次普遍降薪,电企高薪因此留给公众的形象很差。此番主动降薪,必将能换回公众对电企的重新认识。
    众所周知,导致电企集体亏损的主要原因是电煤价格高涨而电价被管制,有效化解电煤涨价,进一步提高电价牵扯方方面面,实施起来并非易事。况且,7月1日电价每度上调2.5分钱,短期继续上调的可能性不大。因而,包括降薪在内的降成本做法就是必然选择。奇怪的是,电企为何不在电煤开始涨价的去年开始降薪,而是选择在近日呢?如果早一点降薪自救,亏损必然会少一些。
    可见,电企早前之所以不愿意降薪自救,主要是寄希望于政府提高电价。由此可以看出,电企还是希望“他救”,而不想“自救”,这是电企多年来养成的依赖习惯。然而,电企即便是垄断国企,总归还是企业,既然是企业就免不了亏损,自然就要有自救机制,而不是等到严重亏损时才来应付。
    据报道,一些电企从5月底开始以压缩出国团组、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严格控制会议经费等办法缩减营运开支。这也表明,电企过去的运营成本可能偏高,预算欠合理或者说节约不到位。
    笔者以为,如果进一步挖掘的话,电企自救的空间很大。目前,降薪、缩减营运开支只是企业自救的一部分。所谓降薪就是降低工资,如果只是降低工资,而不涉及其他福利,那么降薪的意义就极其有限,因为很多时候福利就大大高于工资。譬如,某电力公司一位副处级管理人员就曾透露:他的一次性购买住房补贴近30万元。
    更为重要的是,腐败给电企造成了很大亏损。网络搜索“电力腐败”就可以发现,一些地方发生的电力腐败案往往都是窝案,每个腐败案损失都很大。学者胡鞍钢就曾披露:根据他的估算,电力行业每年造成的寻租性腐败损失在560亿元~1120亿元之间。而企业亏损与腐败往往就穿着 “连裆裤”。因此,电企自救不能只是拘泥于降薪、缩减营运成本,更应该及时治理各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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