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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7 新华社记者:朱国亮 王艳明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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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陇南地震灾区公安部门日前发出《通告》规定,除执行紧急公务外,警车和特种车辆不得乱鸣警笛、乱拉警报、超速行驶,以免扰民。 这个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干扰灾区群众生活。甘肃陇南是地震重灾区,大量车辆因救灾需要而涌入,其中不少是警车、特种车辆。为了及时反应和快速通行,抗震救灾过程中,警车和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公务时,鸣警笛、拉警报等是允许的,但在非执行紧急公务时,乱鸣警笛、乱拉警报,不但形成噪音污染,而且扰民。 震后1个多月了,许多灾区的群众仍住在帐篷内。帐篷隔音效果差,来往车辆若鸣着警笛,拉着警报,呼啸而过,尤其是夜间,会严重影响灾区群众的休息。 另外,地震过后,因人员伤亡家园被毁,灾区许多群众仍情绪不安,心情烦躁,心理十分脆弱。由此看来,在抗震救灾这样一个特殊时期,加强警车和特种车辆管理,禁止乱鸣警笛、乱拉警报等,并不是小事。它关系到灾区群众能否得到一个安宁的生活、工作环境,甚至关系到灾区社会的稳定、和谐。 当前,抗震救灾处在灾后重建恢复的关键阶段,任务重,工作量大,许多工作要直接与群众面对面。这个时候,我们不但要抢时间,重实效,而且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关注细节。甘肃省陇南地震灾区要求加大特种车辆管理,值得广大灾区借鉴,要将人文关怀渗透到抗震救灾的每个细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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