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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3 新华社记者:叶锋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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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接连召开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会议。中央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提供重要保障。一方面,要重申并严格执行已有的规章制度;另一方面,要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有针对性地尽快制定出台一批新的规章制度,做到需要什么制度就制定什么制度,成熟一个就立即公布一个。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物资,全国各地、社会各界、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华侨华人踊跃捐献,众多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国际友人积极支援,投入和捐赠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数量之大,来源之广,都属空前。为此,我们需要推进制度创新,从而加强救灾款物的有效监管。 加强救灾款物使用的监管,需要在制度化的轨道上进行。截至目前,中央有关部门已陆续出台了加强赈灾款物管理的多项规定,亟待在实际操作中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此外,在灾后重建的过程中,各级政府、部门要针对不断冒出来的新矛盾、新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遇到普遍性的问题,还可以通过特别的立法程序来解决。 此外,还需要引入更多力量加大监督的力度和密度。四川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5月26日宣布,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抗震救灾社会监督员。措施公布当天就吸引了近千名热心民众踊跃报名。这是政府加强对救灾款物管理发放工作的监督、增强其公开性和透明度的创造性尝试,值得各级政府和部门参考。 我们看到,在此次地震发生后,中央政府迅速启动了救灾机制,并建立了捐款抵税制度和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并接纳国外的政府或民间力量参与救灾。各级政府和部门应该在灾后重建中通过制度创新,不断破解难题,将抗震救灾的工作顺利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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