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启动核与辐射及水污染防治预案 专家赴灾区
    2008-05-13        来源:环保部网站

    21人环境专家组已赶赴地震灾区指导抗灾救灾——
    四川省汶川县5月12日下午发生7.8级强烈地震后,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连夜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抗震救灾工作。会议决定立即启动核与辐射及水污染防治应急预案,并派由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带队,环监局、核安全司有关人员和核安全、污染防治有关专家组成的21人环境专家组赶赴地震灾区,指导环境应急救援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统一部署,西南、西北环境督察中心和四川核安全监督站相关人员已到地震灾害严重的地区,协助当地的环境应急工作。
    今日,环境保护部已向四川、宁夏、甘肃、青海、陕西、山西、重庆、江苏、湖北、云南、贵州、西藏等地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严密监控核设施的环境状况,确保核与辐射安全万无一失;及时了解化工厂、危险化学品、污水处理场等环境敏感设施和区域的相关情况,防控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事故;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急灾区所急,帮灾区所需,积极主动支援抗震救灾工作。

关于启动《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决定

各有关地区省环境保护(厅)局: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里氏7.8级强烈地震,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山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江苏、北京等(省、区)市普遍有震感。这次地震灾害损失十分严重,次生灾害产生的环境问题十分突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环境保护部决定全面启动《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环境保护部防范和应对地震次生环境灾害应急指挥部,周建副部长任总指挥,在中央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实施突发环境事件一级响应。
    二、李干杰副部长率领环境保护部现场工作组,赴灾区现场协调、指导当地政府防范和应对次生环境灾害工作。
    三、四川省环保局要按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切实防范和妥善应对地震次生环境灾害。
    四、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山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等省(区、市),要按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认真开展应急监测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应急措施,严密防范次生环境灾害。
    五、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将抗震救灾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落实各项措施,努力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
    特此通知。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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