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2010-08-20 作者:沈若愚 来源:东方早报 |
|
|
有论者提出中国应该借人口普查统计住房空置率(《华尔街日报》中文版
2010年8月19日,以下简称“华文”),作者的主要观点是中国国家统计局应该借鉴美国的成熟经验,通过人口调查结合住房空置调查来统计以及核算住房空置率,其中最关键的是“出租空置率”和“出售空置率”(住房二级市场上准备出租或出售的房屋的空置率)。 国家统计局的发言人在上周答记者问时反问记者,一个人平时住在北京,但是周末回到自己在海南买的房子里住住,这个算不算空置?要回答这个问题,说难也难,说不难也不难,如果我们只关注“出租空置率”和“出售空置率”,这样的房子可以不算空置。 发言人强调人口普查是从人出发,顺便看看住房的情况,而要统计住房空置率,必须从住房普查着手,但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计划。而“华文”的作者认为,你不弄清楚每间房子里有没有人,怎么能保证人口普查的准确呢?从这个角度,“华文”的作者认为通过人口普查可以得出住房空置率。 我认为这个观点值得商榷。 理论上说,通过人口普查可以知道房子里有没有人,有人的话,到底有几个人;但是没有人的话,人口普查员无法直接知道这个房子是卖掉了空置着,还是根本还没卖掉,还在房产商手里,属于待售面积。有人可能会说,你可以对照房地局的登记情况啊。其实如果房地部门的产权登记数据真实有效,并且愿意公开,所有的房屋出租也依法依规登记并及时更新,住房空置率的问题早就不是问题了,我们不是没有这方面的数据嘛。 另外,按我的理解,既然人口普查是查人,敲开房门之后,只会关心你这家在2010年11月1日零时有几个人,不会关心你们这家人在别的地方还有几套房子,现在是在出租还是出售,目前情况怎样(如果有租客,那是别的人口普查员的事);而房屋普查,则是要弄清楚每个房子是不是住人,至于是住几个人,倒关系不大。这两者之间是有很大区别的。 “华文”特别强调的“出租空置率”和“出售空置率”两个数据的取得,要求住房的产权人配合调查,据“华文”介绍,美国取得这类数据是通过“自愿而非强制性的抽样调查”。
“华文”
介绍这一点,可能是对照我国的人口普查是“强制性的普查”,表明如果通过人口普查进行住房空置率肯定更有效果,更有威慑力。 其实不然。我们一般认为,那些有五套房、十套房,甚至几百套房的人都会对自己有几套房有所保留,不会告诉人口普查员,更不会老老实实地说出,我几套准备出租,几套准备出售,其中准备出租的租出去几套,准备出售的有几套正在办手续。美国到底是美国,对租户保护得好,我们是这边弄了“群租”,那边一拨一拨人看房,你说这到底是出租还是出售都弄不清,还怎么算“出租空置率”和“出售空置率”?按照铁路部门通过分段卖票得出高铁上座率120%多的计算方法,一套房有5户人群租,这套房是不是应该算出租率500%? 更何况统计人的“愿望”(准备出租或出售应该算是愿望),有点像西方一般对于失业率的定义:愿意找工作的劳动力人口找不到工作的比率。哪些是“愿意”找工作的人呢? 我看到小区门口贴着招聘兼职人口普查员的广告。看来时间紧,任务重,人手还是不够,指望这次人口普查统计出住房空置率是不可能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