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医闹”,保险比警察好使
    2010-07-05        来源:沈阳日报

    日前,沈阳市27名有丰富经验的属地公安机关、派出所领导被聘任为8家省级医院和18家市级医院及辽宁省血栓病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的安保工作副院长。一位医院负责人说,近几年,沈阳市医患纠纷逐年上升,一旦发生纠纷,遇到不太理智的患者家属,会影响工作甚至威胁到医生人身安全,警察担任副院长可以保障良好的医院治安环境,为医生提高业务水平和改进服务质量提供保障。
    必须承认,多数“医闹”的出现,并不都无理取闹,往往是因为通过正常渠道解决医患纠纷的成本太高,而采取的无奈之举。目前医疗事故鉴定、医疗纠纷处理,一般是由医疗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在患者一方看来,医疗部门“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儿”,现有医疗鉴定体系难以保证公平。
    因此,当一些患者在有欠缺解决医疗纠纷机制面前丧失信心时,当诸多因素使公力救济变得没有希望时,私力救济便成了他们的一种维权手段。“医闹”的出现,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由于患者权益保障机制存在问题而产生的社会矛盾。
    既然是这样的社会问题,那么,让医疗纠纷的第三方介入,虽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也应该是较为可靠的办法。在很多欧美发达国家,第三方力量被认为是解决社会问题或社会矛盾的重要力量。无论是两个平等主体间发生纠纷,还是民众与政府、大公司等权势力量发生争斗,引入第三方力量进行公平裁决是常用的办法,而所谓的第三方力量经常是由一些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和机构充任,而并非行政执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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