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收入分配体制形成的主导力量方面,还是在具体的切分财富“蛋糕”的过程中,政府都扮演着无可替代的“主角”。也就是说,在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中,政府的职能转型和角色矫正才是真正的关键 近段时间以来,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已经成了举国上下的一个热门话题。也难怪,收入分配涉及到全体公民的切身利益,而且是利益的再分配,自然是群起而议之。然而,即便是中国是否存在着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这个最基本的问题,学者们也是见仁见智,莫衷一是。综合起来,大概可以分为三种意见: 一是以北京师范大学李实教授为代表的急剧扩大派。他们根据长达二十多年的跟踪研究,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得出了中国收入分配差距日渐扩大的基本结论。这种观点因为迎合了大多数民众的亲身感受,因而拥护者众多;第二种是以中国社会科学院蔡昉研究员为代表的温和派。他们质疑李实的数据取样不当,漏洞不少,特别是忽略了对农民工的收入统计,因而有可能夸大了当前收入分配的差距;第三种是以北京大学的厉以宁教授为代表的缩小派。他们认为,如果改变基尼系数的计算方法,那么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不是扩大而是缩小。 而即使是赞成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人群中,对于究竟应该如何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同样意见纷纭。在富士康跳楼事件和本田工人罢工事件相继发生后,大多数人将板子打到了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屁股上,主张应该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强制民营企业为工人涨工资, 从表面上来看,民营企业工人的工资水平确实很低。作为民营企业劳动大军的主力军,农民工的工资低下已经成为全社会的众矢之的。国家统计局最新调查显示,2009年农民工月平均工资水平虽然提高到1417元,但这是建立在89.8%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劳动法规定的44小时、近六成没有劳动合同的保护基础之上的,民营企业也因而被一些人怒斥为“血汗工厂”。 然而,故事的另一面是:在国际分工末端和技术落后的双重挤压下,我国大多数的民营企业是在微薄的利润中苦苦挣扎。根据商务部的一项统计,目前很多中国出口商品的利润率都不到2%。而民盟课题组最近在广东调研发现,当地一些民营行业的企业利润也只有3%~5%,大多数企业根本没有能力、也没有意愿提高职工工资。 事实上,当我们认真思考中国收入分配格局中的问题症结时,都会或隐或现地发现政府的身影。无论是在收入分配体制形成的主导力量方面,还是在具体的切分财富“蛋糕”的过程中,政府都扮演着无可替代的“主角”。也就是说,在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中,政府的职能转型和角色矫正才是真正的关键。 首先,政府必须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性障碍。对我国收入分配差距的众多研究,几乎都认可城乡差距是导致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最重要因素。世界银行曾将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归因于机会的不平等,尤其是城乡之间受教育机会的差距,其结论是: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差异,尤其是他们所提供教育机会的不公,在过去20年中的贫富分化中导致了最大的不公。而城市收入分配变化,三分之二归因于教育投入不均。因此,要解决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问题,首要地就是要消除城乡日益扩大的差距。 不过,虽然大众早已认识到不合理的户籍制度是形成城乡收入不平等的根源,但在地方政府对财政能力的担忧中,户籍制度改革却始终未能取得实质性地进展。因此,想要取得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实效,必须还原公共财政公平、公正对待城乡居民的本来面目,一视同仁,实现城乡的完全平等。 其次,政府及其控制的国有企业必须改变在收入分配中占大头的格局,真正做到让利于民。央行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最近20年来,在劳动报酬和居民储蓄所占份额越来越萎缩的同时,政府储蓄率却在节节攀升,如果加上预算外收入、政府土地出让收入以及中央和地方国企每年的未分配利润,政府的大预算收入几乎占到了国民收入的30%。国有企业则是另一个财富巨头,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国有垄断行业职工人数不到全国职工总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却占到了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0%以上。可见,政府必须尽快实现由经营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同时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真正做到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 最后,政府必须尽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社会保障不仅能使劳动者免除后顾之忧,从而产生更高的劳动生产率,还能减轻他们的负担,提高他们的实际消费能力,这客观上也就是增加了劳动者实际收入的“含金量”。此外,社会保障制度还是再分配领域中调节贫富差距的关键因素之一。加大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也符合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特性。 由此可见,我国收入分配体制改革、遏制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钥匙”,其实就掌握在政府的手里,现在已经到了真正行动、而且必须见成效的关键时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