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劳动报酬比重势在必行
    2010-05-13    作者:叶祝颐    来源:证券时报
    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56.5%的峰值后,就持续下降,2005年已经下降到36.7%,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而从1978年到2005年,与劳动报酬比重的持续下降形成了鲜明对比的,是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日前表示,当前备受关注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关键在于提高工人待遇。张建国称,当前劳动关系矛盾增多,预示着尽快出台政策措施,切实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已经刻不容缓。
   在我看来,普通劳动者工资水平不仅滞后于经济发展速度,也滞后于物价水平与税收负担。劳动者工资确实应该增加。广东省还专门提出过“工资倍增计划”:从2008年开始,全省职工工资每年递增14%以上,到2012年比2000年工资水平翻两番。但是,由于金融危机来袭,2008年要求不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倍增计划”不了了之。现在经济稳步回升,不少企业恢复生机,不说落实“工资倍增计划”,至少不能让工资原地踏步甚至缩水吧。我认为,提高职工工资水平,不仅有利于企业产业升级,缓解 “用工荒”。也有利调节收入分配,还富于民,可谓适逢其时。
  美国汽车大王福特100年前对工资问题有一段经典的论述:“再没有比工资更重要的问题了,因为这个国家的大多数人都是靠工资生活的,他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决定着这个国家的繁荣。”其实,福特的话在今天仍有借鉴意义,特别是普通城镇职工与进城务工人员对工资更为依赖。
  早在2004年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明确提出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随着经济的发展,职工平均工资整体水平比以前有所提高,但是劳动者平均工资水平远远跟不上经济增长的速度,而且金融危机打乱了最低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步伐。自来水、天然气涨价,成品油频繁调价,居民用电将实行阶梯式改革,在一片“涨”声中,通胀压力显现,工薪阶层普遍希望涨工资。我以为,涨工资除了有利于企业招工,实现产业升级,刺激消费以外,也有利于公众消除物价焦虑感,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扭转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持续下降的尴尬局面,涨工资更是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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