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一向是其他城市市民羡慕的对象:线路多、准点率高、票价便宜……可最近,因一纸“禁令”,北京地铁成了舆论的焦点。
这条“禁令”,即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给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下发的《关于轨道交通站内信报发放和停止销售其他报刊意见的函》。根据这一“禁令”,北京地铁站内将不再允许售报,《北京娱乐信报》(以下称《信报》)仍可免费发放。
此令一出,遭到不少批评。有人指出,“出于安全考虑”的理由站不住脚;有人则认为,“禁令”让《信报》一统地铁站内天下,有垄断之嫌。
对报业市场而言,地铁车站是一个香饽饽。免费的地铁报在许多国家一纸风行,效益可观。在我国的好几个大城市,这一市场的争夺也相当激烈。因此,有人说“地铁禁报令”有利益驱动,倒也并非空穴来风。当然,这样的批评要靠证据说话。
那么,还是来看一看“出于安全考虑”的理由。既然《信报》“可以在保证不影响地铁安全秩序的情况下免费发放”,如果其他报纸也“保证不影响地铁安全秩序”,是不是也能法外开恩?
政府部门的任何决策,都必须充分顾及群众的利益。买份报纸在地铁上看,不仅是地铁乘客的一种生活习惯,更是一个都市的文化景观。这种习惯、这一景观,非但不当禁,还应该好好呵护和培育。如果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就应该在决策前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尤其是广大地铁乘客的意见;就应该在听取意见、实地考察、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既消除安全隐患、又方便乘客买报的方案来,而不是用一纸“禁令”弄得乘客欲买报而不得。下“禁令”,确实简单易行,却有“懒政思维”之嫌。
为了一个看似正确的理由随意下禁令,这样的“懒政思维”,并不鲜见:为了小区安全,禁止群租;为了“创卫”,全城屠狗;为了戒除个别孩子的网瘾,关闭全城网吧;为了课堂秩序,中小学生禁带手机……对于管理者而言,这样的“禁令”确实操作简单、实施方便,但对于人民群众来说,数人合租一间房、养狗、上网、带手机、地铁购报等,虽然不是什么“大事”,却直接关系着日常的生活方便和基本的合法权益。
“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因此,为政者在决策前,不妨细细思量,是不是已经充分听取了群众的意见?是不是已经充分考虑了群众利益?
事关群众利益的“禁令”,要慎之又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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