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垃圾异地倾倒暴露无序化工监管空白
    2010-01-14    作者:李妍    来源:重庆时报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千年信条。不过在废物处理上,人们却多信奉“个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这还算是自律的。倘若这些“己所不欲”的垃圾不仅扫着费劲,还转化不成经济利益,那对它的处理往往只剩下一条——倒,且倒在别处。流毒多年的“洋垃圾”如此,异地转移的国内垃圾也是如此。
  去年年底,浙江省东阳市某制药厂将1000多桶废弃的有毒化学危险品转移至安徽省亳州境内涡阳、利辛两县倾倒。日前,两地环保部门就倾倒事件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涉事公司一次性赔偿污染损失及处置费用220万元。(1月12日《青年时报》)

  事件的脉络并不复杂,东阳某制药厂在未能认真考察主事者邢某所属公司,是否具备处理资质的情况下,就与其签订了固体废弃物处理合同。而刑某的做法却更像皮包公司所为,他之所以将收来的“毒垃圾”运到外地去倾倒,据业内人士分析,这与市场变化密切相关——邢某收购母液残渣主要是提取DM,而DM价格近来从5万一吨跌至2万元一吨。“在这样的市场行情下,化工企业无利可图。”
  无利可图,这是刑某把“毒垃圾”拉到异地倾倒的根本原因,其路数与民众诟病多年的“洋垃圾”倾倒如出一辙。在这条垃圾收购加工产业链上,垃圾制造者只管把垃圾转手,至于垃圾将怎么处理等问题却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接手垃圾处理的,看重的则是垃圾能否化腐朽为神奇,一番神奇的化学演化后,这些变废为宝的垃圾能否给他们带来现实收益。倘若能,自是皆大欢喜;若是不能,遭遇收购危机的化工企业趁夜黑风高,偷偷将垃圾拉出去倾倒填埋也不是不可能。“洋垃圾”漂洋过海倒在欠发达地区,那是因为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垃圾处理费用相差巨大;而国内垃圾异地转移,则是因为垃圾处理无法实现收购暴利。这是DM收购价从5万/吨跌至2万/吨后,邢某将“毒垃圾”偷偷倾倒至异地的根本原因。
  可问题是,市场是时刻变化着的,处理垃圾也不总是赚钱的事。否则“洋垃圾”不会被费尽心思地运到异地,这本身就为我们开出了一个垃圾监管,特别是化工企业的垃圾废料处理如何监管的难题。很大程度上,此次毒垃圾异地倾倒事件之所以出现,更多是出在对垃圾处理的监管之失上。当企业废弃物不能在收购链条上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必须由企业自行掏钱处理时,这其中可能存在的超标、违规排放行为固然需要监督。但当垃圾能够以收购加工的方式进行处理时,这其中潜在的收购加工危机则更值得警惕——当可牟利的市场经济利益链条断裂,这种随处倾倒的化工危机便可能出现。很多时候,那些能给地方带来严重环境灾难的化工垃圾异地倾倒,就发生在这样的利益链条上。
  利益链断裂,而本应紧随利益链时刻追踪的环保监督又缺失,化工垃圾的异地倾倒便自然出现。遗憾的是,在现实生活中,连那些通过环保验收企业的废弃物排放,我们尚且无法有效监管,对违规排放导致的民众血铅中毒、镉污染还束手无策,更何况这些动辄野蛮倾倒,生存在监管空隙中的皮包公司呢?
  从某种意义上说,异地倾倒不过只是重化工无序发展、监管缺失的必然结果。当化工企业服务于地方GDP,地方对化工企业的环境监管却往往只是罚款了事,而身受污染危害的公民却无法得到合理补偿时,这种太低的环境成本往往成为滋生垃圾随意倾倒的土壤。如今,已经对涡阳、利辛等地居民生活环境产生影响的“毒垃圾”异地倾倒,涉事公司却仍只是赔款220万了事,这又怎不让人生出一股悲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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