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户籍“积分制”有范本价值
    2010-01-08    作者:马光远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1月1日,《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开始实施,“居住证”全面取代了“暂住证”。同时,广东省委主要负责人在部署2010年工作时亦指出,拟通过探索推广“积分制”等办法,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在农民工最多,农民工贡献最大的城市,通过“积分制”让其成为当地居民的一员,这是一个值得肯定的善政。尽管这个探索来得似乎晚了一点,但对于提升“中国制造”的道义内涵,并通过实施完善,并在全国推广,的确具有特殊的制度标本价值和意义。从最早的渊源而言,广东推行的这种积分制和香港的优才计划很相似,但其直接来源是中山市的试点。而中山市的试点早在2007年就开始试行,通过积分管理的办法,综合考虑流动人员的连续工作年限、文化程度、技能水平等情况并进行积分登记,根据不同的积分分别享受子女入学乃至于入户的待遇。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成效很好,社会评价亦比较高,很有可能在广州、深圳乃至于广东全省推广。
  如果说30年前的改革开放政策,让全国各地的农民涌入了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广东,这些农民工在某种程度上成为遍布全球的 “中国制造”的代名词。没有他们,就没有“中国制造”,更没有今天所谓的中国奇迹。可以说,对于农民工,目前的制度亏欠他们很多,如果我们在30年后还不能解决对他们的制度歧视,唯一的结果就是中国奇迹的不再和经济发展的停滞。就这个角度而言,解决农民工的户籍问题,不是给予农民工什么了不起的福祉,而完全是在为整个中国争取未来。广东既然在30年前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杀开一条血路,今天面对这些为广东经济作出巨大贡献的农民工,有义务在制度上杀开一条血路,破除户籍坚冰。
  事实上,这种在户籍制度方面的探索不仅在广东,在全国的很多城市,当地政府都在积极探索并拿出相应的举措。比如,2009年2月,上海市政府公布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该办法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在沪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获得上海户籍。
  相对于其他城市在户籍改革方面的暗流涌动,北京在户籍改革方面的举动似乎乏善可陈。作为首都,我们理解北京在户籍改革上的独特难处,但对于北京而言,如果在户籍改革方面止步不前,恐怕会丧失良多发展的机会。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高调推行户籍改革,推行城镇化,其深远意义不必多言。对于旨在做全国首善之区的北京而言,打破户籍坚冰的制度作业必须正式提上日程,并且具有咄咄逼人的紧迫性。不能说北京别无选择,但是应该认识到这是决定北京未来发展中的关键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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