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兽事件两部门打架机构改革仍须努力
    2009-11-04    潘洪其    来源:东方早报

  新闻出版总署前天发出通知,终止网络游戏《魔兽世界》(燃烧的远征)审批,退回关于引进出版《魔兽世界》的申请,要求网易公司立即停止未经批准的运营服务。版署表示将视情依法对网易作出行政处罚,包括停止其互联网接入服务。
  一天之后,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官员针锋相对作出回应,称文化部是网络游戏的主管部门,《魔兽世界》运营权发生转移后,文化部通过了网易公司的审批,新闻出版总署不具有处罚《魔兽世界》的职责,其发布终止审批通知属于越权行为。
  文化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新闻出版总署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两个正部级行政管理部门,为了一个网络游戏的审批而公开“打架”,这样的情况以往是不多见的。通过双方各自堪称繁复的陈述不难发现,两部门争议的关键在于:网络游戏是不是网络出版物,或者说提供《魔兽世界》那样的网络游戏服务,是不是出版行为?实际上,双方的分歧早已存在,并呈随时“爆发”之势。为协调分歧,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9月7日印发了《对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三定”规定>中有关动漫、网络游戏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部分条文的解释》。《解释》从总体上肯定了文化部作为动漫和网络游戏主管部门的地位,以及“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职责,明确“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由统一的文化市场执法力量承担”。《解释》同时指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在出版环节对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并明确“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是指网络游戏的出版物。
  然而,《解释》并未对“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网络游戏的出版物”等概念进行更明确的界定,其中如“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之类表述,更是像绕口令那样让人难以把握,因此非但未能消除文化部和版署的分歧,反而给双方提供了进一步“发挥”的依据。版署于9月28日下发通知,认定“将网络游戏内容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在线交互使用或下载等运营服务是网络游戏出版行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履行前置审批”,否则“将依法予以取缔,停止其运营”。据此通知,《魔兽世界》未经版署审批重新运营属于违规,应予查处。文化部则坚持认为,网络出版物只是网络游戏的一部分,网络游戏的下载并非出版行为,网游出现违规情况应由文化部负责指导文化市场执法队伍进行查处。
  一个说网易严重违规,一个说网易运营行为完全合法,双方都拿出了于己有利的依据,有的依据还是同一个东西,个中是非曲直实在难以判明。目前,文化部已向国务院领导上报,相信中央不日将有一个合理而妥当的裁定。
  如果“公婆各说有理”仅限于“说理”倒也无伤大雅,最怕的是出现“神仙打架,凡人遭殃”的局面。据报道,版署终止《魔兽世界》审批的通知下发后,当晚开盘的网易股价应声而降。如果网易回到此前版署规定的“免费运营”状态,每月损失将达2100万元。如果同时考虑到数百万玩家在此过程中直接或间接遭受的损失,文化部和版署两家“神仙打架”导致的“凡人遭殃”,的确是一个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和警惕的问题。
  自十七大提出“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以来,中央和地方的大部制改革渐次推开。人们强调较多的是大部制改革中的“有机统一”,而相对忽略了“部门间协调配合”,其实,后者有时比前者更需要管理艺术和政治智慧。常见的情况是,几路“神仙”为争夺对同一个领域或事项的管理权“打”得不可开交,而该领域或事项一旦出了问题,“神仙”们又相互扯皮、推诿责任。比如近年来,一些青少年过度沉溺于网络游戏,引起了诸多社会问题,有的还产生了十分严重的后果,但却未见有几个部门站出来,像争夺对《魔兽世界》的管理权那样争着对这个问题承担责任。此冷彼热的争夺背后,利益因素所起的作用自然不容小觑。
  包括动漫网游在内的未来电子文化产品必将是新兴文化创意产业的主要形态,要进行文化体制改革和创新,有关管理部门需要充分尊重其发展特点和规律,立足于推动发展、鼓励创新,多加积极引导,不断完善服务,切忌一味限制、粗暴打压。应当超越本部门利益羁绊和本位主义,积极履行管理职能,勇于承担管理责任。此外,有关宏观决策部门应当科学设定和厘清行政机关的职能与责任,推动和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避免“神仙打架,凡人遭殃”之事一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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