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马之城是唐山没有自豪感的荣誉
    2009-07-02    李季平    来源:燕赵都市报
  这几天,多家知名网站都转发最新一期《新周刊》文章:“唐山———悍马之城”。文章称:在唐山这样一个地级市,大街上每天跑的豪车有几千辆,既有价值近千万元的宾利、劳斯莱斯,又有价值数百万元的法拉利跑车,还有像兰博基尼、迈巴赫、玛莎拉蒂、保时捷卡宴等豪车,仅悍马、陆虎就有700多辆,简直就是一个世界名车博览会,这样的状况,在中国其他城市是不多见的。
  唐山在河北,我是河北公民之一,对这篇报道,我反复看了两遍,按照一般逻辑,“悍马”是财富的标志,是富有的象征,唐山能够被媒体冠以“悍马之城”的荣誉,自己应当感到自豪和光荣。可是,与此相反,我丝毫没有这样的感觉,原因是:从财富取得的方式看,像唐山这样的城市之所以能够被称为“悍马之城”,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就是铁矿煤矿等矿产资源,公开数据显示,2008年唐山市的GDP总量超过3500亿元,经济总量几乎接近全省的四分之一,说唐山“富可敌省”一点也不夸张。从另一个角度分析,那些掌握资源开采的个体老板,靠矿产资源迅速暴富的一个直接原因,就是我国矿产资源的低税率,据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高尚全先生2007年6月12日对媒体披露的数据,长期以来,我国资源的税率还不到德国、法国的1/30。我们国家的矿产资源税平均为1.18%,而国际为8%,小煤矿生产的煤炭,每吨售价几百元,却只交几块钱的资源费。当矿产开采行业成为聚集财富的洼地时,各色人等通过各种方式竞相进入,其财富来源的公平性就自然很难获得社会的认可。
  从对财富的消费方式看,“悍马之城”所报道的现象,完全是一种畸形消费、炫耀性消费。据报道中介绍,唐山市有些富豪,花费数百万元、上千万元购买豪车,完全是一种心理需求,如有的老板看到别人购买跑车以后,自己和老婆也每人购买一辆,放在门口供村里的人“参观”;也有的老板,一人拥有三四辆豪车,目的就是为了兜风。这样的“悍马之城”,同样难以引发人们的自豪感。
  “悍马之城”现象启示我们:在今年国家财政遭遇负增长的情况下,增加财政收入的渠道比较多,既有政府机关减少开支的举措,也有出台新税种的必要。面向富人征税,利用税收杠杆调节收入分配,尽管一直争议不断,但由此对社会带来的正面效应必须承认。不久前,政协委员蔡继明披露:我国0.4%的人掌握了全国70%的财富。这一数据也同样说明了这个道理。在这样的背景下,无论是从缩小收入差距还是从扩大内需的视角来看,用税收杠杆来调节富裕阶层的收入,应当是顺理成章的,这和“仇富”完全是不同的概念。
  没有人否认现在是宠富的时代,但是,当一个众人皆知、被冠以象征着富裕的称号,但获得者以及广大社会公众,没有感到其所带来的自豪感、光荣感时,这个称号就等于失去了灵魂,“悍马之城”就是如此。这样的称号还是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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