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来,多半个中国都在不程度地受到“超高温”的笼罩,一个个“坏消息”接踵而至:北京创下了48年来6月下旬的最高历史记录;河南持续高温已导致4名老人猝死;石庄市市民不堪“热浪”袭击,开始昼伏夜出;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何立富表示,未来几天,特别是京津地区、河北、河南的局部地区,气温有可能接近或突破历史极值…… 在高温肆虐的盛夏,不知道农民工、流浪乞讨者等弱势群体,能否享受到当地政府的关怀?颇令人欣慰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开始关注热浪中的弱势群体。譬如,广东省劳保厅表示,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企业每年都应按时足额发放。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属于克扣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然而,从以往制度政策实践来看,类似公共政策近乎每年都在重申,但仍有不少单位我行我素,拒不执行。由此,笔者联想到,14年前的7月,热浪灼烧整个芝加哥城,短短4天内就有700多人死亡。纽约大学社会学家肯林堡严厉地批评芝加哥与其他城市的官员,“必须将热浪作为芝加哥的社会灾难问题看待。”而如今的芝加哥,只要温度攀到90华氏度(约合32.2摄氏度)以上,芝加哥义工将不时造访老人与体弱多病者;如果温度达到105华氏度(约合40.6摄氏度)以上,全市启动紧急计划,所有市政建筑都进入24小时制冷状态,免费开放供市民乘凉。 高温不亚于一场灾难,这道理大家都明白。可我们许多的城市管理者并不明白肯林堡理论的精髓——热浪是一种特别的灾难,因为主要针对弱势群体。 眼下的情况是,对于许多城市居民而言,夏有空调,冬有暖气,这已使很多人对四季的变化渐趋淡忘;而作为弱势群体,他们却无法摆脱一个四季的交替,对他们来说,一年一度的炎热夏季,或许是对个体生命的严峻考验! 因此,城市管理者不妨借鉴肯林堡的理念,尽快构建国内城市的高温公共管理应急机制。具体讲,首先,政府不但要设立相应的统一协调机构来专门处理此类事件,而且要组织有关专家包括弱势群体人员,来共同参与修改暂行已经长达49载的《防暑降温暂行条例》,制定出符合现实情况的相关行政法规,提交人大审议尽早实施;其次,要架构高温预警体系。要明确界定何谓高温,包括户外温度和室内温度,并设置相应等级,细化到哪一级高温时就需要停课、停止户外作业,提供何种劳动保护等;最后,明确权责关系,引入问责机制。加大对用工企业以及监管者的责任追究,以增强制度的刚性。唯此,才能让社会弱势群体,在热浪中充分享受到“制度性凉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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