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细则规定对于“持《居住证》人员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转办本市常住户口”。(6月17日《东方网》) 曾几何,户籍原本是公安机关用于管理人口的一种管理方式,记载或者发证都是为了便于管理,本来是非常单纯的,因为有了城市和农村户籍的区别,使得持有户籍的人也会遇到不同的对待方式。现实告诉我们,户籍不代表居住地,居住的人有可能没有本地的户籍,对大多数外来人而言,要想取得居住地的户籍是件非常难的事情。
当前,户籍改革已经是大势所趋,取消不同城市之间以及城乡户籍的差别,变准入式迁移为自由迁移,迁移落户不再重新申领等等,这都是需要改革的重点。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城市中,这不可避免会造成城市人口膨胀,由此带来城市市政配套设施难以承受,以及交通、最低生活保障等问题,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户籍开放。虽然如此,户籍开放是一个迟早问题,实现城乡户籍开放的前提就是城市和农村甚至城市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均衡,城乡差距缩小直到忽略不计,只要是合法的户籍,在法律上应该是平等的,户籍不应该是居留权以及受教育权等方面的唯一手段,如果是这样,户籍的作用的人为扩大了,因为户籍所带来的不便肯定会影响到民生,这对本来就很脆弱的户籍改革来说是一个致命的破坏。 其实,居住证所拥有的功能和户籍大致相同,但是大家还是希望将居住证换成真正的户籍,这也说明一个问题,户籍改革相对容易,为户籍“减负”就比较难,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除了国家人口多,城市的发展迅速,公共基础设施不够用等等,相关部门办事的时候图便利而从户籍上进行淘汰,还在于户籍观念由来已久,大多数人都认可目前的户籍现状,对管理部门针对户籍的区分行为没有申辩权,说到底,这种处事方式是一种“懒惰行事”的行为,是没有从现实的实际出发而采取“一刀切”的方式。 不知道我们可否这样理解,拥有上海市颁发的居住证,虽然可以享受到相关待遇,但是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上海人,因为没有上海户籍,在别人眼中始终是外地人,从居住证到户籍这一步虽然走的很艰难,但是毕竟门打开了,因为居住证正向户籍靠拢。虽然我们理解户籍改革需要渐进进行,居住证的出现是一种新思路,但是饶了那么大的圈子,最后还是回到户籍本身上,这也太磨人了,为什么户籍不能向居住证靠拢,逐步取消户籍而已居住证代替,如果是这样,依附在户籍上的“负担”就会小很多,甚至会彻底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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