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还需配套成熟消费文化
    2009-06-03    作者:陈蓉霞    来源:东方早报

  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为配合这部重要法律的施行,早报近日推出连续报道,关注我们身边的食品安全问题,揭露的问题触目惊心。诸如,豆芽用“漂白粉”漂白;鸭子用工业松香来褪毛,还有之前曝光的用“洗虾粉”给虾美容等等。所用的加工手段均为食品生产不允许使用的,因为它们会对人体产生各种毒副作用,比如损害肝肾功能、引起致癌效果等。针对这些伤天害理的行为,我们的监管部门绝对应该“零容忍”,并且在食品安全监管上承担最主要的责任,见到一起扑灭一起,为普通消费者营造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这也是我们对此问题的基本立场。
  然而,结合这些年来的实际情况,我们必须客观冷静地看到,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要有效运转,甚至达到如一些发达国家那样的监管水准,不是三五年就可以大功告成的。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必须敦促监管部门尽快完善监管,但与此同时,在这个肯定不短的“不完善”时间段,我们是“静待时局好转”还是“奋起自救”呢?
  我们认为,从对自己的健康负责的角度,“奋起自救”,改变我们的一些消费习惯和消费文化,同样至关重要,况且,一项完备的制度,离不开与之相匹配的环境和文化,否则,这项制度终究会沦落为一副“空架子”。
  自从人类进入商品社会以来,买卖成为一种日常现象。当物品成为商品以后,它天然以最终让消费者动心乃至甘心付款为目的。这就是说,商品首先必须满足顾客的喜好。在此意义上,正是顾客的挑选或挑剔,决定了一种商品的销路。那么,我们又是根据什么标准来挑选农产品呢?答案极其简单,由于深受工业文明的熏陶,我们恰是根据工业产品的模式来要求农产品的。
  众所周知,工业产品大多出自机器或流水线,因此它的特点就是整齐规范、色彩鲜艳、质量统一,毋庸置疑,它们也更为符合人类的审美要求。若用这样的标准去衡量农产品,我们显然也就更青睐那些外表匀称、颜色鲜艳的食品。于是,蘑菇越白越好,黄鳝越粗越好,西瓜越甜越好,诸如此类,不胜枚举。不能说我们的这些标准就毫无道理,在自然情况下,农民也会选择那些颗粒饱满、色泽鲜艳的品种加以培育,因为它们的质量更有保证。但也正是在自然情况下,收获的每一粒果实绝无可能做到个个都如此匀称,符合人们的需要,更何况不同于死的工业品,活的农产品还有一个保鲜期的问题。然而,由于已习惯于工业品的整齐匀称,因而,我们不切实际地要求农产品也该符合这样的标准,但是我们却忘记了工业品是人工做出来的,而农产品却是天然长成的,这就决定了后者只能以参差不齐的面貌出现,并且难以避免“歪瓜裂枣”的现象。
  也许对于身处工业文明时代的我们来说,要改变固有的挑选标准不那么容易。君不见在铺天盖地的广告中,各种美食均以夺人眼球的面目出现,红得耀眼,肥得冒油,在勾起消费者胃口的同时,也强化了我们对食品的挑选标准:它们只能以匀称鲜艳的面目出现。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因素是,随着城市规模的急剧膨胀,如今的城里人,整日生活在钢筋水泥、车水马龙的狭窄空间中,除了在超市的货架上见识农产品的长相之外,难以在野外环境中目睹自然生长的农作物,我们的年轻一代甚至都不知蔬菜水果的收获时节。难怪我们只能用工业品的标准去衡量农产品的优劣。
  因此,要真正摆脱眼下食品安全的困境,监管是第一位的,但我们尝试改变自己的挑选标准同样重要。对于公众来说,与其相信专家的告诫,学会并且记住各种辨假诀窍,还不如返璞归真,以自然本该有的标准来挑选农产品,容忍鸭子身上有细毛,容忍果实表面有疤痕,容忍豆芽多放会蔫,容忍黄鱼难以像黄金般亮泽等等。一旦公众达成这样的共识,即不再以工业品的标准挑剔农产品,甚至学会对它们说不,那么,商贩们人为的整容修饰也就变得多此一举了。有鉴于此,针对食品安全中出现的某些特定问题,成熟的消费文化或许更具治本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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