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富于民”优于“藏富于国”
    2009-05-12    刘满平    来源:新京报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加快推广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力争在2009年底前将所有扣缴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
  2008年底我国经济遭遇全球金融危机冲击而陷入低谷,为刺激经济发展,国家宣布2年内投入4万亿元,各地配套中央的投资计划高达18万亿;据财政部估算,2008年全国财政支出约在6.14万亿元左右;2009年各级政府的财政总支出可能超过7万亿元。
    在我国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下,如果不增发国债,那么这些财政支出所需要的资金只能主要来源于税收收入。尽管目前宏观经济出现回暖迹象,但未来经济走势并不明朗,故实现税收增收目标,难度显而易见。
  对于国家加强税收征管的举措,社会在给予积极评价之余,却仍有一些担心:个税全员全额申报制度虽然强调了“全员”和“全额”,但在实际操作中可以盯住那些收入信息比较公开和透明的工薪阶层,却很难触及一些特殊群体、富裕阶层的灰色收入、隐性收入,更无法破解“富人寡税”问题。
  对于绝大多数工薪阶层来说,工资一般都通过银行发放,绝对是公开透明,没有任何猫腻可言。而对非工薪阶层人士特别是私营企业家、歌星、影星、学术明星等富裕人士来说,由于其个人收入多样化、现金在收入中往来频繁,再加上目前税务部门对这类人收入的监控系统相对薄弱,导致这些人在“体外循环”。
  统计显示,中国的富人约占总人口的20%,但上缴的个税却不到国家个税收入的10%,每年国家因此流失的个税近千亿元。由此可见,富人不仅是逃税的主力军,也是税收负担相对较轻的一个群体。如果在此次加强税收监管过程中,对于特殊群体、富裕阶层的灰色收入、隐性收入仍缺乏有效稽查和发现机制的话,有可能导致本来是针对所有群体的全员全额申报变成工薪阶层的全员全额申报制度,不仅可能起到很好的“劫富济贫”作用,反而会让人产生一种对普通阶层加税的感觉,间接拉大不同阶层的收入差距。
  这项措施实施的可能带来税收大大增加,政府在整个收入蛋糕中占的比例增加,也就是说财富越来越藏于国家,而不是“藏富于民”。统计数据显示,从1996年开始我国财政收入年平均增速高达19.27%,远远高于GDP平均增速13.02%。特别是2003—2007年,财政收入年平均增速呈现不断上升的态势,显示国民财富不仅在向政府集中,而且在加速集中。正因为如此,2007年居民消费率仅为35.4%,比发达国家低了30个百分点,也是改革开放30年来的最低点,比历史最高水平1985年的52%低了约17个百分点。
  国家虽然可以通过二次分配充分地还利于民,但这样做的代价是效率不高、民间投资不旺、社会消费不振、甚至滋生贪污腐败等现象。从我国当前的经济形势来看,在外需不振的情况下,提升内需越来越迫切。只有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即正确处理“藏富于国”与“藏富于民”之间的矛盾,宏观经济才有可能长期健康稳定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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