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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仅限于辖区内使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近期出现了松动的迹象。2008年7月,辽宁省鞍山、抚顺等7城市与沈阳签订异地贷款协议。今年4月3日,广东省广州、珠海、佛山等8个珠三角城市共同签署了公积金异地互贷协议。
4月15日,北京市更是出台了北京与河北省秦皇岛市的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异地使用正在从双向互贷(辽宁7城市与沈阳)转为多向互贷(珠三角8城市),从省内互贷发展到省际互贷。按照这样的趋势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更大范围内的联网合作指日可待。 毫无疑问,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的扩大深化无疑是一项惠及民生的有益尝试。首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异地使用与现代社会人口、资源流动趋势相适应。由于核心城市经济发展优势不断强化,伴随着户籍、投资等原有限制政策的不断放松,核心城市对人才和资本的吸引力同步增强,各种变化的共同作用将导致核心城市的资产价格上升速度和劳动力价格上升速度的脱钩。大城市房价脱离工资的现象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难以改变,由此形成的“漂一族”的购房目标的转移将成为一个趋势。 这种趋势演化为两种具体行为,一种是在核心城市边缘甚至邻近地区购房,通过负担高额交通成本实现购房成本的降低。另一种是选择异地购房(通常是家乡),而在核心城市租房生活。无论是哪种行为都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在工作地之外购房。按照目前的公积金属地管理政策,这样的贷款需求都无法得到公积金的支持,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无法覆盖这部分真实需要的群体。如果公积金贷款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互贷,无疑更能体现公共政策的社会福利性。 其次,公积金异地贷款能够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截至2008年末,我国住房公积金运用率仅为53.54%(其中还包括购买国债余额),与去年相比,同比还降低了3.51%。大量公积金沉淀是一种浪费。 公积金运用率除了较低之外,更为严重的是区域的不平衡问题。曾有统计显示,我国上海、北京、天津、浙江、江苏、福建6省市的运用率超过60%,而海南、西藏、河南、甘肃、河北、贵州等地资金运用率不足30%,甚至一些地区在10%左右徘徊。若住房公积金的异地贷款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得以推出,将提高这部分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三,公积金异地贷款是一种个人行为主导的提高使用率方法。面对住房公积金的低使用率难题,相关部门也在积极探索破解难题之道。今年一个关于公积金建经适房的方案(私人的公积金账户用于公共保障项目)引发了多方争议,政府的推动和民间的质疑反差强烈。相比“公积金建经适房”方案,异地贷款更容易被接纳,它是将购房人的购房行为“给予保障项目式的优惠”,从而更能协调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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