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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7 谢思佳 王轩 来源:南方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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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修改省属企业考核办法,避免减少员工支出保利润。 省属企业负责人工资涨,职工工资也要涨;职工工资降,企业负责人工资也必须降。
昨日,记者从省国资委获悉,根据最新出台的《关于完善省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省属企业建立企业负责人薪酬与职工薪酬联动机制,根据企业生产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合理的职工收入分配机制。 通知要求,省属企业核定的年度工资总额原则上应全额计提,确因业绩下降不能足额计提发放工资总额的,年度经营考核时,企业负责人薪酬应同比例扣减。 省国资委的一位负责人表示,职工薪酬与生产发展的实际情况挂钩、与企业负责人的薪酬联动,将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有关人士分析,国资委此前对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中一个重要指标是企业利润,调整后的考核办法将避免企业在金融危机之下减少员工支出来保利润。 《省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是我省2005年以来为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制订的重要配套文件,也是国企负责人薪酬量定的主要依据。记者了解到,《通知》一共从五个方面对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进行了完善:一是加大对企业创新发展的考核力度,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二是突出分类指标考核的针对性,引导企业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三是完善企业目标值申报确定机制,引导企业提出符合实际的考核目标;四是规范净利润指标考核范围,客观评价企业经营业绩;五是对企业提供虚假信息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确保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客观真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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