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共资源真正为群众享有
    2009-04-24    郁晓    来源:人民日报
    近日,长沙橘子洲风景区在总投资17亿元大规模重修后重新开放,围绕这一风景区该不该卖“百元门票”,长沙市民展开了热议。很多市民认为,橘子洲是属于全体长沙市民的公共资源,高价门票会将很多普通老百姓挡在橘子洲外。长沙市政府接受社会各界意见,改变原来的收费计划,宣布除了服务性游乐项目之外,橘子洲景区内所有景点将向公众免费开放。
    长沙市的这一决定得到了普遍赞扬,也提示了我们解决类似问题的关键:让公共资源真正为群众享有。
    近几年,各地越来越多的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免费向公众开放。北京市注册的169家公园中,已有超过七成的免费开放。许多城市还新建了大量绿地,在美化净化城市的同时,也增加了人们散步休闲的场所,给群众带来极大的便利,深受群众欢迎,社会效果明显,对推动社会和谐起到巨大作用。
    但仍有一些不和谐的现象存在。一些城市的公园和风景区成了一些人的“钱袋子”。尽管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作出很具体的规定,但一些公园还是变着法儿地提高门票价格,服务性游乐设施占据了黄金地段,公园变成了“游乐场”;一些公园挤满了各种展览展销,公园变成了集贸市场;还有的则巧立名目,设置“园中园”层层收费。公园的大围墙拆除了,各种“园中园”、“景中景”的小围墙又多起来。公园内的绿地越来越少,交费的地方却越来越多。一些公园还“破墙开店”,周边遍布各种娱乐场所,甚至占用公共绿地兴建高尔夫球场、酒店等等。
    公园首先姓“公”,公园以及各种公共绿地、风景名胜是直接为群众服务的公共产品,建设经费来自公共财政,自然风景土地使用等都属于政府划拨,具有公益性与福利性,理应让公众免费享用。除有历史文化遗产的公园外,自然风景和人造景观的公园一般都应免费开放,这是国际惯例。公园的主要功能是“园”,目的是让群众早晚周末能有休息放松的场所。应当保持公园的这种公共属性,禁止为了创收搞各种展览展销、大型表演等活动。
    一些特别的名胜古迹类公园收费并非不可以,因为名胜古迹的保护维护,需要限制人流,一些公园引进珍稀动物喂养,需要较高的费用。但这决不能成为公园高收费、多收费的理由。应当在社会公益和经济效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寻找更合适的管理和保护手段,达到普惠群众又保护景区正常运转的目的。
    对于政府来说,不能免费了就撒手不管了,还应监督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落实,不能让公共资源成为某些人创收的场所,这是保证全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体现,也是城市福利能否落到实处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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