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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东八里庄一个居委会的一批老人,接受了东四环几个待销楼盘的邀约,前往几个售楼中心“签约”,一天管吃喝还净挣50元。他们往往是前台签单,后台拿钱走人……这就是开发商导演的楼盘旺销的假戏。(见2009年4月6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北京是中国楼市的晴雨表。几年来,与其他大中城市一样,由于地价攀升,开发商哄抬房价,加之热钱流入,外地购房者和炒房者推波助澜,商品房销售价格节节升高,房地产泡沫越吹越大,已经到了百姓望房兴叹的地步。房价虚高及绝大多数购房者的持币观望,使楼市日渐冷清,大量商品房空置。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了提振经济,出台了一些促进房地产业回暖的政策。房地产商为了既能卖出房,又可维持暴利,频频搞一些吸引购房者的促销活动。例如,打折销售,买房赠婚宴,买房送驴,买房安排工作……这些促销活动,尽管花样翻新,人们褒贬不一,但总算没有出大格,无非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罢了。 东四环几个楼盘雇用老人当托的做法,显然有点出格,说是一种商业欺诈行为恐怕不为过。在一家中央企业工作的钟先生,前几日去亚运村北苑家园附近看一个楼盘,由于售楼中心人头攒动,他一下就动了心,可销售人员对他说,好房已经没有了,要买好的,需托熟人找经理批条。钟先生请客送礼,到这个项目的经理办公室批了一张1%优惠条,待到看见售楼处半尺厚的优惠条后,他才恍然大悟:原来“热销”、“抢手”都是开发商导演的假戏。 什么叫商业欺诈?商业欺诈是指在商务活动中采用欺骗手段诈取对方钱财的行为。商业欺诈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合同欺诈、广告欺诈、价格欺诈、服务欺诈、包装欺诈等。
我以为,北京一些开发商导演楼盘热销的戏,完全可以与商业欺诈挂上钩。规划、城建、工商、物价等执法部门不应该袖手旁观,应予以制止和查处。那些充当托儿老人们,则须自尊自爱,怎么能为了一顿饭和50元钱,参与商业欺诈活动,连自己的人格都不要了呢?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企业需要有诚信守法,在面临经济困难的情况下更须如此。北京一些开发商导演假戏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在其他城市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但愿各地执法部门能够采取措施,不能让这种商业欺诈行为大行其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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