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的名义捍卫学术尊严
    2009-03-11    作者:尹路    来源:中国青年报
    近来有两则新闻引起了笔者的注意:一是近日广州有70多人因食用了带有瘦肉精的猪肉住院就医,二是法制日报报道,因为论文知识产权的问题,青岛某运输公司总经理获得的博士学位被北京师范大学撤销。
    相对于实物造假,假文凭、假学术有着更大的隐蔽性。由于假食品、假用品贴近百姓生活,直接关乎民生,因此较容易被查处,且《刑法》的指向性更明确,适用性更强。而文凭造假和学术造假面对的受众相对狭窄,真假的判别与审核往往为少数人甚至个别人所掌控,造假本身具有很高的技术含量,因此不容易被直接发现。
    有的文凭本身是真的,只是获取文凭的手段是造假。说它真,是因为造假者的注册入学登记表是真的,授予学位的高校也是真的;说它假,是因为他们的论文可能并非出自本人之手,而是由“枪手”代写。有的文凭造假和学术造假已成为团体行为,牵扯利益广泛,关系复杂,查处起来难度较大。
    2008年4月3日新华社的一则消息称,韩国首尔的一家法庭经公开庭审认定,韩国东国大学艺术史教授申正娥持有的美国堪萨斯州立大学本科及硕士学位证书、耶鲁大学博士学位证书均系伪造,于是以“伪造大学学位罪”判处申正娥有期徒刑18个月。该项判决适用的是韩国《刑法》的专有法条。在这一点上,韩国已经走在了世界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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