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小时代数学成绩还不错的我,今时今日早已基本把当年所学都交还了老师。不过,“合并同类项”这个概念,倒还记得。 想起“合并同类项”这个词,缘于最近参加某行业的一个会议。 这是个并不大的行业,有意思的是,会议的举办方达7家之多,细看之下,有中国××商会、中国××协会、中国××流通协会、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中国××联谊会、中国××学会。此外,还有这个行业里若干家打中国字头的小行业协会,作为协办机构。看官,这阵势够威够力的了吧。 起初我很为这阵容兴奋,我是为商会协会这种“民间力量”的崛起而高兴呀。只是当我在台下无意中听到,这些协会组织在底下为了争夺会员而“打”得不可开交时,我的尊敬之感与兴奋之情,立马冷却下来。随后的几天,我脑海里也不时泛起之于这等现象的思索。 应该说,协会商会这样的民间经济组织的产生与发展,是市场经济不断向纵深开拓之必然。多年来,我们对政府事无巨细的保姆式的管理方式诟病有加,我们呼号“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格局的出现。现在,这样的格局也有了初步轮廓。现在,你只要点出任何一个行业,也不管行业大小,基本上都有相应的协会或商会组织。应该说,这些协会商会组织在协助政府管理经济、促进行业交流、反映企业呼声等方面,起到了政府不可替代的作用。 现在的问题是,协会组织有过多过滥之势。一个行业有一、二家服务职能、服务方向有别的协会性组织,还算正常;要是出现三、五家乃至更多,就不是一种服务,而成了种“灾害”了。 怎么说是“灾害”呢?我们看到,不少协会挂靠在各个部委局,堂而皇之;挂帅的会长或理事长,又少不了退下的各路官员;站在会长、理事长后的,还有“余威尚在”的顾问、名誉顾问什么的;倘若是全国性协会组织,都会戴上“中国”字头,从上到下发展成独立“体系”,遑论五花八门的地方性协会组织“游击”其间。这么“威风”又这么多的协会,企业能应付得过来? 从某种程度上说,纵横交错的“二政府”,比政府还可怕。因为,政府的行为毕竟相对规范;但协会组织的行为就相对灵便。一些协会组织从政府部门那里多少承接些职能,政府原本是希望协会组织能把相关的服务做的更到位,结果在一些协会组织手里成了向企业“抖威风”的小权力;一些协会组织“自选动作”就多了去,如办展、行业论坛、小报小刊编辑发行,都是其“日常工作”和“拿手好戏”;各种花样翻新的市场评奖、赞助活动以致随意授发牌匾行为,举服务之旗,行收费之实,企业呢,不参加吧,“名头”又很诱人还很唬人,参加吧,真是没完没了;更有甚者,为争夺企业会员资源,一些行业内的若干家相似的协会组织间明里暗里“斗法”,服务上乏善可陈,倒把行业搅得乌烟瘴气,把企业搞得无所适从。 当然,这些事并非一无是处,有的还是很值得做的,一些协会组织也做得不赖。但是,由于多头伸手,“骚扰”频频,直叫企业应接不暇,苦不堪言。这种情形,你说不是“灾害”,又是甚么! 总归言之,协会组织不可过多过滥。一些行业的协会组织过多过滥了,政府部门就该有相应的管理规定,毫不留情地“合并同类项”,而合并的“价值取向”,窃以为,是其“民间性”和服务的“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