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关键是补贴下乡
    2009-02-20    李富永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农民朋友如果能掏8000多元买彩电,那他的收入一定很高,绝对不是普通的农民。有那么高的收入,你还好意思让国家补助你1040元钱?

  从今年2月1日起,“家电下乡”开始全国推广,对购买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三大类产品的农民,国家给予销售价格13%的财政直补。这是国家为了启动内需开拓农村市场的惠农措施,按理说农民该拍手称快。
  可最近,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官方网站上,却出现了这样的奇怪现象:一方面有农民消费者投诉某些“家电下乡”产品价格过高,同时也有“家电下乡”经销商投诉“进价太高,赚不到钱”。这么好的一项惠农政策,为什么会出现两头不落好的奇怪现象呢?
  根据媒体的报道,原来主要原因是家电下乡增加了销售代理环节和售后服务,导致成本上升。原来家电销售以城市为中心向周边农村辐射,现在销售终端延伸到乡镇一级,每增加一级就要增加成本。比如,在重庆某个乡镇的销售点,海信某款彩电的限价是1998元,但在县代理商那里的供货价是1900元,还听说要交4%的税,也就是说利润是18.08元。这款彩电还不包括底座,要另外买。还要送货上门,有些偏远的农村,光打个摩的就要三四十元钱,所以肯定会赔本。
  出现这种情况,其实也不稀奇,早在预料之中。就是在城里买家电,送货上门也有范围限制,北京就有五环之内的限制,售后服务也一样。这是成本规律所决定的。现在国家让商家下乡,势必要延长服务距离,增加代理环节,相应的成本就要增加。
  对于政府来说,在这样的情况下组织“家电下乡”,就要遵循经济规律,限价就要限得恰当,让商家有利可图、自觉自愿;下乡是否都必须真的将货物搬到田间地头,也值得研究。也许农民进城买,然后再享受补贴更省事。
  对于商家来说,现在进农村可能暂时有困难,但长远来看,农村市场是今后发展的方向,是否划算不能只算眼前的账。
  对于农民朋友来说,也不要拿城市的来攀比,不能有过高期望。比如,有位农民朋友想买一台37英寸的液晶彩电,结果在下乡的家电产品买不到。当然买不到,因为国家对享受补助13%的家电产品是有限价范围规定的,其中彩电是2000元以下的。乍看国家似乎不够意思,实际上也正常。
  我亲自到国美电器店转了转,发现37英寸的液晶彩电售价是8000多元,如果没有范围限制下乡卖给农民,国家就要补助13%即1040元。这样的彩电别说普通的农户买不起,就连我这个城里人也不敢奢侈。我前年买的彩电是2400元,几乎是我一个月的工资。农民朋友如果能掏8000多元买彩电,那他的收入一定很高,绝对不是普通的农民。有那么高的收入,你还好意思让国家补助你1040元钱?
  除了家电,享受国家补贴的下乡产品还有汽车。具体车型是客货两用车和小型客车。有的人就对这个范围限制不满,认为这不是启动消费,而是启动生产。认为小轿车也应该补贴。我想这样想的“农民”一定不是大多数,你要知道在城市里,买不起轿车的人家也多的是。如果你到了需要买轿车的程度,你的确不该向国家要补贴了。我怀疑有这样想法的人,可能压根就不是农民,而是想借农民的名义买车的人:一辆10万元的车他能剩1万3千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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