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业“抓小放大”理念永不作废
    2009-01-20    白明    来源:证券时报

  对于成千上万准备购买汽车的消费者来说,2009年1月20日理应是个好日子,而对于中国的汽车工业来说,这一天更是好日子。根据国务院1月14日通过的《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为了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需求,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征收车辆购置税,税率由10%下调至5%。
  消息一经证实,就有细心人开始算计了:以购买一辆标价10万元且排量在1.6升以下的汽车为例,消费者在购车环节原先应缴纳8547元购置税,而按照降低后的税率,只需要4274元,比原来节省4274元。据有关业内专家估计,1.6升以下只占轿车产量的60%,轿车占整个汽车产量的一半。按照1.0至1.6排量车单价11万计算,购置税减少以后,一辆车少交的税在5000元左右,按一年1.6排量以下的车销售300万辆计算,保守估计,国家一年将为此至少减少税收收入150亿元。看来,国家这回真正是下决心“出血”了。
  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形势,各国的汽车工业都在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在底特律,美国的三大汽车公司在财务报告中都披露出巨额亏损。全球汽车工业中的老牌跨国公司尚且如此艰难,年轻的中国汽车工业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
  据国内主要汽车制造商反映,最近一个时期,不仅在国内市场感到“卖不动”,在拓展国际市场过程中也时常碰壁。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汽车产量为934.51万辆,同比增长5.21%,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16.81个百分点,这是近十年来国内汽车产量首次没有实现两位数增长,此前年产量超过1000万辆的普遍预期也因此而落空。看来,有关部门已经到了“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时刻了。
  前些年,在振兴国有企业这个话题上,我们常常听到“抓大放小”这个说法。有意思的是,随着话题转到如何振兴中国的汽车工业之上,有关部门业已出台的政策完全可以用“抓小放大”来概括。也就是说,要从优先发展小排量汽车入手来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挑战,以寻求振兴中国汽车工业的突破口。
  具体来看,之所以要“抓小放大”,主要是出于以下四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中国的汽车工业能够从“抓小放大”中获取最大化的利益。从国内汽车市场的产品结构上看,国外厂商与合资企业作为市场上的“在位者”,具有一定的技术垄断优势,在1.6升以上大排量车型上自然占据竞争强势地位。相比之下,民族汽车企业作为市场上的“跟进者”,短期内还不得不依靠“拚成本”来拓展国内外市场,现阶段也只能在1.6升以下中小排量车型上有机会显示出相对较强的竞争优势。因此,对于减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措施,民族汽车工业受益最为直接。近年来,奇瑞、吉利等“纯国产”品牌汽车之所以能够异军突起,在很大程度上离不开小排量汽车在市场竞争中发挥的“主打”作用。
  第二,在历经了14年的“择机”之后,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在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等六项收费的同时,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随着制度设计的变化,消费者今后对汽车的耗油指标会比以往更加重视。为了加快适应这种消费偏好的变化,有关部门理应在“抓小放大”问题上做出快速反应。
  第三,此番出台的减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涉及范围有限。之所以仅仅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而不针对1.6升以上排量乘用车,还有另外一层用意,这就是突出节省能源与环境保护这两个目的。目前,中国每年的石油消费量中,进口石油大约占一半左右,控制国内能源消费刻不容缓。另外,现阶段国内许多大中城市大气污染现象尚未得到根本扭转,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自然也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关键环节。
  第四,由于产业链条的延伸,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钢铁、化工、有色金属等相关产业也会在不同程度上“沾光”。勿庸置疑,在现有的产业关联之下,大排量汽车生产规模的扩大并不意味着国内相关产业“沾光”的机会就一定很多。事实上,现在国内生产的许多所谓“高档”汽车并没有多少自主技术含量,这种“高档”汽车几乎就是成套部件进口的代名词。相比之下,小排量汽车生产规模的扩大倒是有可能给国内相关产业带来更多的“沾光”机会。
  其实,在此之前,国家的有关政策就已经显露出“抓小放大”的倾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一方面,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另一方面,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值得注意的是,减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有效期为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也就是说,减征收车辆购置税从某种程度上讲是一种“政策粮票”,当期不用,过期作废。然而,“抓小放大”应当是中国汽车工业发展的大方向,而这个大方向却不会存在过期作废的问题,特别是在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过程中为“保增长”做贡献责无旁贷,中国的汽车厂商因而更应当牢固树立“抓小放大”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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