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建经适房有失公平
    2009-01-16    安徽 杨金溪    来源:经济参考报

  1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透露,200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纳规模达到了2.02万亿元,而闲置公积金支持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房建设的试点工作也将启动,高达6000亿元的闲置公积金开闸投放经济适用房等建设,将是2009年房产新政的一枚重要棋子。(1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动用6000亿元的闲置公积金建设经适房,许多网民对此表达了强烈的质疑。其质疑的焦点是,凭什么动用大家的公积金,建只有少数人才能买的经适房,认为此举有失公平。
  据报道,广州市首批经济适用房近日认购结束,共有975套房屋被认购,有1170套房屋没有售出,认购效果不理想。除了这些经适房的地理位置不佳、配套设施差之外,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买不起。
  从这里我们看出,倘若动用公积金建设经适房,那就等于让许多已交纳公积金却无力买房的人,出钱让买得起房的人去买房,显然,此举有劫贫济富之嫌。网民提出,凭什么不经过我们同意而动用我们的公积金的质疑,并不是无理纠缠。公积金从本质上讲,是交纳公积金的个人私有财产(一般退休后全部返还本人),动用公积金建设经适房,难道不应该征得交纳公积金的个人同意吗?起码要提出一系列保证公积金安全的措施,让公积金交纳者放心。
  其实,建设经适房的政策似乎也到了该完善和调整的时候了。有些地方的经适房,已经成为腐败的温床,出现权力寻租现象,甚至有人开着宝马车,住上了经济适用房。与其同时,有些地方名为经适房,而其价格却比商品房低不了多少,里面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猫腻”。现在倒是很有必要将大量建设廉租房摆上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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