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让房地产业货畅其流
    2008-12-16    冯政廉    来源:光明网

    我国房地产业不景气已经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了。

    当各地为土地拍卖成交价、黄金地段楼盘价不断创新高而欢呼的时候,他们没有想到正是这种红火势头,一步一步把我国房地产业推向了难以为继的境地。当前的低迷正是那时的红火造就的。
    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的不景气带来了一系列恶果。
    房地产卖不出去相当于制造业企业存货的积压和成品资金占用的增加,再生产就难以为继。
    其二,房地产商借贷的银行信贷资金不能回笼,从而影响银行信贷资金的正常运转,其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都会受到影响,积累到一定程度、持续到一定时间,将会引发全局性的金融问题。
    其三,由于房地产业的相关行业广泛,房地产业持续不景气,势必影响钢铁、水泥、建材、家电等行业的需求,从需求端抑制其供给。从而由房地产的不景气扩展到为数众多的其他相关行业的不景气,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全局。
    其四,房地产业及其相关行业的不景气,必然影响这些行业对社会就业的贡献率,从而影响到民生。
    其五,很多楼盘卖不出去是资源、资金的闲置与浪费,没有让这些资源、资金及时用来满足社会的需求。
    其六,房地产业不景气持续的时间越长,就越对国家的税收、财政造成影响,同时也影响全部国民收入水平的增长,从而对全国人民的收入和福利以及国家的经济安全带来影响和威胁。
    因此,必须尽快扭转房地产业不景气的现状。
    首先,要弄清楚当前各地房地产价格的盈亏平衡点、盈亏平衡区间。
    其次,要设法下移这个盈亏平衡点,即降低房地产的成本。其中,土地出让金是不是可以由60年一次性改为由购房者逐年支付,把政府收的这块资金退出来(政府现在收的这块资金,在房产卖出之前,只能看作是开发商或是银行信贷资金的垫付)。房地产的其他构成成本都要逐项分析,争取有所降低。
    其三,解决房地产不景气问题,要纳入各级政府和国家综合部门的工作目标,当前甚至要作为突出目标。因为,我国房地产目前的市况,不是单纯由市场形成的,作为重要价格构成的土地价格就不是由开发商直接与农民成交的,而且,房地产价格构成中还包含有各级政府规定和收取的税费。因此,解决我国当前的房地产问题,必须靠政府,它不是一个单纯的市场问题,它一定程度上是我国地方政府行为的结果,解铃还需系铃人。
    其四,不忽视对消费者的引导。为什么在价格高的时候,一些消费者急着买房,因为担心房价再涨;为什么价格已下降的时候,消费者仍不买房,期望房价再降。因此,有一个消费者心理的预期与引导问题。对消费者心理的引导,有两个方面应引起注意:一是政府经过测算,在最大可能降低房地产价格以后,提出权威性的房价预期。另一方面,要引导消费者建立消费者相对于宏观经济并不完全是一种被动的接受关系,千千万万消费者的消费者行为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制约宏观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只有宏观经济运行良好,国民才有得到更多实惠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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