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多家媒体报道,不久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在公开场合表示:“相关部门正在酝酿条件成熟时延长法定退休年龄,有可能女职工从2010年开始,男职工从2015年开始,采取‘小步渐进’的方式,每3年延迟1岁,逐步将法定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有专家指出,此举可以有效缓解社保基金压力,保护退休返聘人员的权益。因为事关百姓切身利益,上述说法一出便迅速成为舆论焦点,连日来争论不断。
延迟退休年龄,其影响是多方面的,应充分考虑各方因素。
延迟退休年龄直接导致对新增劳动力的挤压效应。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7底的统计,我国实际就业人口为7.7亿,如果按照延迟退休年龄5年统计,每年自然减员10%计算,每年因迟延退休增加的劳动人口,保守的数字也有上千万人,而当前我国每年新安排就业人员也只有近千万人,两个一千万相抵,延迟退休年龄将使我国失业人员每年增加一千万人。在我国出生率没有达到峰值、新增劳动力净增长、每年4%左右的失业率的情况下,延迟退休年龄将导致延迟退休人员挤压新增劳动力就业的效应。再加上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我国将有数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在新增就业岗位无法取得突破的情况下,延迟退休年龄产生的刚性制约和挤出效应,将使我国的就业形势更加严峻。
以延迟退休年龄来缓解社保基金压力、保护退休返聘人员合法权益,作用有限。延迟退休年龄能增加养老保险基金,但同时,延迟退休人员因年龄大、抗风险能力弱,也会使医疗、工伤基金支出相应增大。再有,因延迟退休人员挤压新增劳动力就业,对新增劳动力进行失业救济会导致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相应增加。这样算来,社保基金中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加部分与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的增加部分相抵,净增加部分其实是有限的,不可能从根本上缓解社保基金压力。
是否延迟退休年龄与劳动力构成有着密切的关联。目前一些发达国家普遍面临人口负增长,劳动力短缺,其延迟退休年龄的主要目的是缓解劳动力不足。而我国目前是劳动力过剩,有大量达到就业年龄的劳动者需要就业,劳动岗位不足。如果延迟退休年龄,不仅不利于解决就业问题,而且会形成老年人抢年轻人饭碗的现象,因此产生的社会矛盾解决起来所付出的社会成本不可小视。
延迟退休年龄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涉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虽然随着国民生存寿命的增加,劳动能力也在增长,从长远看,延迟退休年龄是符合人类发展规律的。但延迟退休年龄不仅要看条件,还要看时机。在我国劳动力人口基数巨大、就业压力严峻的前提下,就业年龄区间的设定一定要切合社会发展的状况。延迟退休年龄要广泛论证,慎重从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