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开发商补差价是多管闲事
    2008-10-16    冯海宁    来源:现代快报

    开盘价每平方米2万元,3个月后均价陡降到了1.6万元,“早买房变成了早吃亏”,对此,深圳该楼盘开发商作出了拿近3000万元对老业主“全额补差价”的重大举措,引起深圳楼市一片哗然。日前,此举已被深圳市政府部门紧急叫停,而部分补差价的承诺也并未兑现。(10月15日《广州日报》) 

    无论是开发商主动补差价,还是买房人要求补差价,的确破坏了契约精神和诚信原则,不值得提倡。但是不是意味着需要权力来干预呢?笔者认为值得商榷。
    深圳国土部门之所以叫停补差价,从公开表态来看,是因为重签合同涉及到重新备案以及一些监管的细节。涉及到重新备案,必然头绪繁多,增加了工作量,国土部门自然不愿意干。至于涉及到哪些监管细节,我们却无从得知。
    从开发商的角度来看,补差价完全是一种促销行为。但目前公开的法律法规并没有限制和具体规定开发商的这种促销手段。既然不违法,权力部门又凭什么来叫停呢?如果是深圳监管部门自己的规定,不妨公开让大家讨论是否合理。如果不公开执法依据就紧急叫停,难以服人。甚至说,开发商主动补差价是负责任的表现,而楼市缺少的正是负责任的开发商。
    从买房人的角度来看,当然乐于看到开发商补差价了,因为可以避免自己的资产大幅缩水。开发商与买房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监管部门横插一腿,究竟是为开发商着想还是为买房人着想?当然,监管部门可以解释是为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但在笔者看来,监管部门叫停补差价完全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
    这是因为,房价持续下降会让地方政府的利益受损,不仅土地收入大幅减少,而且相关税费也会减少。叫停补差价的意图,是为了避免其他开发商通过补差价促销,避免房价继续下滑。但是,监管部门可能忘了,房价今日下滑是因为昨日涨幅太快,房价上涨太快不单是市场作用,也与政府调控不力有关。
    其实,政府不应该阻止开发商这种自救行为。补差价完全是一种公开透明的市场行为。政府所要监管的是,补差价中间有没有违法行为。至于破坏契约精神和诚信原则的后果,完全由买卖双方来承担,既没有给政府脸上抹黑,也没有影响到其他开发商,所以也就谈不上影响市场秩序了。难道政府要捆绑开发商的手脚不允许合法促销而让开发商饿死吗?
    在笔者看来,叫停补差价完全是多管闲事,既不讨买房人喜欢,更不讨开发商喜欢。众所周知,权力的归权力,市场的归市场,深圳当局应该明白这个道理。政府所要做的是“买楼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的风险教育。政府可以提倡契约精神和诚信原则,但不宜直接干预补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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