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自2008年9月1日起实施新的汽车消费税政策。具体措施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税率由15%上调至25%,4.0升以上的税率由20%调整至40%;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汽车,税率由3%下调至1%。
调整汽车消费税的目的在于抑制大排量汽车,鼓励小排量汽车,以促进节能减排,但是,政策能否起到“抑大扬小”作用颇堪疑问,主要原因就在于,汽车消费格局受多方面影响,凭借个别政策势难单兵突进。 新政策的大棒指向排量3.0升以上汽车消费领域,但是目前主流市场集中在1.0升至2.0升,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国产3.0升以上排量乘用车产销规模仅占国产乘用车总量的0.4%,而进口大排量汽车的数量也不多。总体数量也不多,销量有所减少也不足以改变总体格局。另一方面,对1.0升以下的小排量汽车而言,税率减少后充其量也就少了几百块钱,对改变消费者购买行为诱惑力实在太小。 就此而言,欲借汽车消费税作为节能减排的政策杠杆,若不触及市场主流车型(1.0升~3.0升,税率5%~9%),则根本起不到多大效果。但动真格的话,估计政策反弹和市场反应也会很厉害。这大概也是新税率避重就轻的原因所在。 更何况,影响购车行为的因素很复杂,消费税甚至谈不上是重要影响因素。很多人大概和我一样,购车时根本没注意或者不在乎汽车消费税多少。这一来在于,汽车消费税属于价内税,相应成本已包含在消费者总体价格考量之内。二者,汽车消费税属于一次性税负,对消费选择的影响远远比不上油价、养路费、车船税、车险等长期成本的影响大。所以,我们才会看到,2006年汽车消费税调整后,小排量车市场份额由6.5%尴尬地下降到3.1%,缩水一半多。 还要看到,买豪华车的人和买普通车型的人,其消费心理完全不一样。打个比方,准备买悍马的老板,总不会因为消费税增加转而去买奇瑞QQ吧?实际上,小排量车型目前在国内,一直就被当作是过渡性消费。购买小排量的消费者,基本上不是从节能减排考虑,而是从经济承受角度考量。环保的汽车消费理念,在中国还远远没有成型。 所以说,汽车消费税政策用意再好,恐怕也是独木难支。况且这根独木支撑的地方完全不对。问题是,如果难以达到政策目标,新汽车消费税除了可能增加税收,还能起什么作用?实际上,“抑大扬小”、节能减排可堪利用的政策杠杆并不少。比如,各类车型的消费者税费负担(比如养路费、过路费、交强险)大致差不多,在这上面就还有不少文章可作。依我看,就是鼓励政府用车使用小排量车型(尽量减少宝马车开道的浪费现象),恐怕也比汽车消费税来得直接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