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限温规定何成一纸空文?
    2008-08-01    李学人    来源:红网

    近日,有记者在武汉市武昌街道口、中南路、司门口等地一些宾馆、商场、高档娱乐场所室内发现,空调的温度设置多在26℃以下。三年前武汉出台的空调限温规定,至今却没有开过一张罚单,限温规定已经成为一纸空文。(7月29日武汉晨报)

    近年来,对空调限温规定一直存有争议,空调消费是市场行为,应该由市场来调节,如果由政府行为强行调控的话,恐怕难有大的作为。
    对空调限温而言,政府和经营者算的是两本笔账,政府算的是“节能账”,而经营者算的是“经济账”。据统计,假如全国有一半空调机将温度调高1℃,那么,每天至少可以节电2500万度。空调降温不仅可以节约能源,还可以缓解供电压力。但对经营者来说,他们优先考虑的是经济利益,虽然调高温度可以节省一些电费支出,但是,如果因为调高温度而让消费者感到不爽,并因此影响了生意,这笔账显然是划不来的。
    对供电部门来说,电力公司属于企业,不是行政主体,不具有行政处罚权,所以他们无权开出罚单。其实,作为垄断性质的电企,他们才不愿在监测空调温度上投入多余的成本。再者说,调高温度只会减少用电量,减少电费收入。
    对公众而言,26℃不一定是大家满意的标准。空调调试的温度并不等同于室内温度。目前,由于大多数公共建筑并未考虑到节能因素,封闭和保温效果一般不太理想,室内温度往往会高于26℃。别的不说,如果在这样的室温条件下就餐的话,食客可能会吃得大汗淋漓。
    可见,由于限温规定在操作层面上缺乏约束力和科学性,所以才会面临执行难的尴尬。那么,我们究竟靠什么来实现空调限温呢?我认为一靠自律,二靠他律。
    从上述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空调限温的成败,最终取决于作为消费者终端的公众。首先,公众的节能意识不可或缺,试想,如果公众具备了节能意识,就会理解并支持空调降温相关规定。两年前,中央机关开会时,空调温度限制在26℃,国家领导人也不穿西服不扎领带,而是身着T恤。领导干部带头节能,就是源于强烈的节能意识。
    当然,在公众自律意识尚且不足的现状下,必要的他律措施还是很有必要的。这里的他律意识,不是政府行为对经营者强行简单的干预,而是对市场机制的有机调控,政府应该将空调将温纳入节能环保的系统工程之中。我认为,政府不妨从对供电企业的改制和对节能建筑的审查入手,从而加大整治力度。我想,如果把这两件事情做好了,空调限温的难题自然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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