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施“工资倍增计划”的新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因为在目前物价不断上涨的压力下,公众对提高工资的期望值也在上升。然而,从网络民意来看,对“工资倍增计划”赞同者寡,反对者众,这从某个侧面反映出“工资倍增计划”存在先天短板。
问题的关键在于,“工资倍增计划”在政府部门和效益好的国有企业、垄断企业可能会一帆风顺,然而,当它遭遇到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效益相对较差甚至亏损、濒临破产企业的时候呢?答案不言自明。在缺乏足够的约束力量和惩戒机制的情况下,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完全可以把“工资倍增计划”当作耳边风,即使非执行这一计划不可,他们也能够通过降低其它福利的方式予以抵消“工资倍增计划”所造成的用人成本;对于亏损、濒临破产企业,即使他们有一百个诚意想要增加员工的工资,怎奈财力亏空、人穷志短。 这使我们意识到,“工资倍增计划”固然重要,然而相对于该计划本身而言,计划背后的公平性才是最重要的,即如何确保“工资倍增计划”在各行各业,无论是政府机关还是外资企业,无论是在大型国企还是私营小作坊都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假使“工资倍增计划”只做到了在政府部门和少数行业的实行,使之成为少数既得利益者增加自身利益的机会,而不顾及广大中低收入群众的利益,不能不说是一种莫大的缺憾和不公。所以,增加工资一定要奠立自己的逻辑起点,那就是应更多关注中低收入群体的生存状况。 退一步说,即使政府不能强迫企业给工人涨工资,也应该考虑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有效保障中低收入群体的根本利益。否则,随着诸如“工资倍增计划”之类的措施的落实,社会平均工资倒是上去了,低收入家庭的处境却更加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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