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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4 辽宁 宫希魁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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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建筑物的平均使用寿命越来越短,随意拆迁的现象比比皆是,由此引发的巨大浪费和社会矛盾令人触目惊心。要解决这一难题,首先必须找准过度拆迁的根源。这就是由地方政府支持和保护下的无休止的商业利益驱动。 在这种利益机制作用之下,对某些建筑物的拆除,其主导者的出发点和动机完全是为了追求商业利益。在动迁、拆除、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整个链条中,只要扣除各种成本,开发商还有足够水平的盈利,他们就有很强的积极性进行这种开发。在这条利益链中,除了开发商之外,地方政府也是最重要的获利方。它们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中获得丰厚收益,成为预算外可支配财力的主要来源。这也是很多地方政府不惜冒各种风险大力推动拆迁和房地产开发的奥妙所在。
在这种商业利益的驱动下,由于主导者把赚钱放到了第一位,因此对拆除对象和地块的选择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只要拆迁地块升值潜力大,开发重建后有丰厚的利润回报,他们就会寻找各种理由把这里夷为平地,不管地面上的建筑物还能使用多少年。这种拆除的推进路线基本是循着由低到高、由旧到新、由里到外的方向展开的。形成这样的拆除路线,完全不是理性安排和事先规划的结果,而是商业利益驱使所然。因为陈旧的平房区,容积率较低,动迁补偿的成本相对较低。位置又相对优越,重建后的楼盘升置空间极大。待这样的地块开发完了,开发商和地方政府便把搜寻的目光转向那些较为陈旧一些的低层楼房,还有较大盈利空间。 因此,这种地块成为开发商和地方政府的次优选择。待这样的地块开发完毕后,在城市中心区和较繁华地段可供进一步开发的资源越来越稀缺,成本越来越高,这些障碍是否就能阻止住他们的开发冲动呢?不能。他们的商业本能铸就出一颗精于计算的灵魂,在有限的土地面积上,只要把金蛋做得足够大,大到足以补偿昂贵的动迁成本和政府收取的高地价,而且还有可观的利润剩余,他们就会雄心勃勃地干下去。于是,楼盖得更高,楼价推得更高。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为什么有些城市在不停地拆,拆了矮的拆高的,拆了旧的拆新的,拆了近的拆远的,其不竭的动力来自于一个并不神秘的源泉,那就是基于成本和收益相比较的利润法则。 平心而论,房地产开发采取商业化运作方式,其本身无可厚非。但在这个领域又不能完全由“看不见的手”去操纵。因为这里涉及很多公共性问题,如土地资源的合理使用、城市发展规划与布局、建筑物和其他不动产的物权归属与保护、居民动迁过程中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所有这些,都不是单纯运用商业规则所能解决的。应该通过法律规范、社会监督、行政干预等手段对其中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管制、处罚和纠正。需要特别提到的是,在拆迁和开发的初始阶段,由于拆除的建筑物多为低矮破旧的房屋,其自然损耗和功能落伍程度都很高了,因此,对其进行拆除和重建,经济合理性和社会公正性都是主流,功不可没。但是越往后来,拆除的建筑物越来越高,越来越新,问题也越来越多,争议也越来越大。商业利益这只“看不见的手”,不停地伸向公共利益的口袋,没完没了地掏起来,若不通过法规对其加以有效限制,那还有什么经济秩序和公平正义可言。 因此,作为决策当局,处理这类问题必须站在全局和长远的高度审慎行事。从当前的情况看,为了节约资源,实现科学发展,应当收紧和严格限制这类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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