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场低价出租:国资流失岂是市场行为
    2008-06-27    河北 张魁兴    来源:经济参考报

  南京市文化局下属的电影剧场公司,是一家年年喊亏的国有企业。但多年来该剧场旗下众多的黄金铺位一直低价“租”给一些经营户,而这些经营户根本不经营,转手再将商铺高价租给他人。面对二房东吃高额差价牟取暴利的现象,南京市文化局作为国有资产监管单位却认为这是正常的市场行为。(6月25日《市场报》)

  笔者认为,任何一个国有资产流失案的背后都有一个“利益暗涌”在流动。电影剧场公司出租铺位租金只是几万元,而二房东一转手就赚几十万元,“房主”明明知道二房东牟取暴利,不提高租金,还说“正常”,这就不能不让人产生一种怀疑,即“房主”有关负责人与二房东实现了经济“双赢”。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国有资产监管单位的重要职责,国有资产流失不只是资产所有权单位的问题,也是监管单位的问题。国家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方面已经有了很多控管措施,按理说不该再有明目张胆的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存在,然而事实上不仅有,而且披着“正常市场行为”的外衣。这恐怕是以市场行为为蚕食国有资产者打掩护,为的是把国有资产装进个人的腰包。
  近年来,媒体上曝光国有资产流失案少了,事实上是否真的如此?这个问题应由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回答。当腐败行为变成了“正常的市场”行为时,国有资产流失就会变成“正常”。希望有这是杞人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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